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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中共對臺商之政策與作法

二、近來中共對臺商之政策與作法
(一) 近來中共對臺經濟工作的政策談話及重要文件 1. 政策談話 (1) 中共「國家主席」江澤 民於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報告中強調:要大力發 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加速實現兩岸直接「通郵、 通航、通商」;繼續加強兩岸人員往來和科技、文化 等領域之交流。12月31日江澤民發表1998年新年講話 ,亦有相近說法。
(2) 中共「國務院總理」李鵬 、「副總理」錢其琛等1997年在八屆「全國人大」五次 會議、「十五大」報告等場合,皆引江澤民之談話。 1998年1月26日錢其琛在「江八點」發表三週年座談會 及講話,除重申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及儘早實現「 三通」,並強調「戒急用忍」有損臺灣同胞利益,要求 我取消一切不適當的限制與障礙。
(3) 中共「國臺辦主任」陳雲 林1998年1月26日在「江八點」三週年座談會上,強調 將繼續完善有關對臺經貿政策和措施,將儘快推出「臺 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條例」,切實依法保護臺商的正 當權益。
(4) 大陸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在 1997年12月31日,以「一年春事早耕耘」為題的新年祝 辭中,提出應大力發展兩岸經濟合作、互補互利、共同 繁榮。也強調,面對區域化和一體化的全球經濟發展趨 勢,從經濟發展規律和兩岸同胞長遠利益出發,政治上 的歧異不應當妨礙兩岸經濟合作,應當把加強兩岸經濟 合作,作為跨世紀兩岸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採取 切實措施,進一步開放和推動兩岸資金、技術、產品等 方面的交流,促進兩岸產業協作,儘快實現兩岸直接「 三通」。

2. 重要文件 (1) 中共「國務院」於1997年 4月中旬發出「關於加強對臺經濟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重點內容包括: 甲. 在整體方面,制 定「九五」期間及2010年兩岸經貿合作對策及 實施要點,進一步擴大兩岸金融合作及農業合 作,加強對臺貿易。
乙. 在臺商方面,積 極主動引導臺商投資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對 臺商投資特別是臺灣大企業及上市公司之投資 ,適當放寬限制;安排臺商投資企業配套資金 ;繼續認真執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等。
丙. 利用香港回歸及港 澳地區擴大對臺經貿往來。

(2) 中共「國臺辦」1997年10 月發出「進一步改進臺灣同胞投資保護的執法工作的通 知」文件,要求大陸各地各部門加強保護臺商投資之工 作。


(二) 近來中共針對臺商之具體作為 1. 全力爭取臺資:
尤其爭取臺灣大企 業、財團的投資。對特殊投資項目及對象,採特殊政策,個案 審批。
2. 制定「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條例」:於1996年中開始起草「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條例草 案」,目前已完成該草案之研擬,並上報「中央」,進入立法 程序。
3. 加強對臺資企業收費及治安、勞動 等之管理:在「中央」政策指導下,大陸各省市政府陸續制頒相 關法規,加強清理亂收費攤派及整頓治安工作。
4. 加強提供臺商各項租稅優惠及融資:
自1998年年初開始實施包含臺資的外資優惠新政策,恢復外資設 備輸入免關稅,並部分免除內陸地區外資製品的輸出義務。另由 「中央」提供臺資企業專項貸款,用於臺商投資區基礎設施、臺 資企業基本建設及技術改造和進口設備配套等。
5. 擴大經貿人員交流及加強對臺招商 活動:
加強與我方企業界及大陸臺商的交往互動,並加強對臺招 商活動。
6. 強化對臺商工作組織:
中共於1996年 7月在「國臺辦」下成立兼具事業單位性質及行政功能的「海峽經 濟科技合作中心」,並於其下陸續設立「臺商投訴協調處」、「 海峽會計師事務所」、「海峽經貿報關公司」以及與廣告、人才 交流、商品交易、科技發展、經貿發展有關之公司或部門,為臺 商提供服務及排除投資障礙。

(三) 近來大陸福建地區對臺商之統戰工作福建 地區為臺灣人民經常前往之地點,也是臺商早期投資的最主要地區之一。 中共乃將福建地區作為對臺統戰與經貿工作的戰略基地。1997年9月福建 省政府依據中共「國務院」頒布「關於加強對臺經濟工作的通知」,發布 「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對臺經濟工作若干問題通知意見」,確立今後福建 對臺經濟工作的基本政策與相關措施如次: 1. 以貫徹「同等優先、適當放寬 」原則,擴大吸收臺商投資。
2. 加快福建地區與臺灣產業合作 步伐,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3. 加強臺商投資區之建設步伐, 進而成為兩岸經貿合作示範區,發揮以臺引臺之作用。
4. 擴大對臺貿易,積極發揮福州 、廈門保稅區功能,以實現福建地區與臺灣經貿營運特區對 接,創造兩岸直接「通航」、「通商」的條件。
5. 以兩岸試點直航為契機,加快 福、廈港區建設。
6. 加強福建地區與臺灣之科技交 流合作。
7. 加強福建地區與臺灣之農業合 作層次,鼓勵臺商投資農業生產,擴大吸引臺資。
8. 貫徹執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 法」和「實施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

(四) 對於中共對臺經濟工作應有的認識 1. 現階段中共對臺經濟工作特別 是對臺商之政策與作法,是兼具政治企圖及經濟目的的強 勢作為,其對兩岸互動關係乃至兩岸協商的可能影響,值 得注意。
2. 中共「十五大」強調「要大力 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加速實現兩岸直接「通郵、通 航、通商」,同時正加速制訂「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 條例」,突出現階段中共對臺經濟政策首要目標,一方面 擴大吸收臺資,作為促進未來大陸經貿發展的重要手段之 一。另一方面,加速兩岸經貿融合,實現「三通」,促使 臺灣經濟「大陸化」,達成「以經促政」的政治目標。
3. 在當前兩岸政治、外交、軍事 對峙尚難突破的狀況下,中共加大對臺經濟工作之力道, 大力運用臺商,顯然有利用經貿交流的利益本質,加強雙 方交流及溝通聯繫之作用,並藉此轉移我民間對中共之負 面觀感。
4. 中共一方面加強對臺商之拉攏 、利誘,另一方面升高批評「戒急用忍」政策,並將不能 「三通」責任歸咎我政府,甚至還刻意凸顯臺資減少及重 要性的降低,顯然是分化我內部的兩手作法,其可能的影 響,值得注意。
5. 中共積極部署福建,作為加強 兩岸經貿交流、促成兩岸「三通」的戰略基地,其用心與 未來發展,均須密切的注意。

(五) 中華民國政府的做法 1. 繼續穩健、務實的大陸經貿政 策。鑑於中共加重對臺經濟的政治任務,以及加速兩岸經 濟融合,促使臺灣經濟大陸化的企圖心,未來大陸經貿政 策仍應繼續穩健、務實原則,在經濟利益與政經風險間求 取平衡。
2. 加強政策宣導,凝聚政策共識 。應結合各界力量,加強教育企業與民眾,使其充分了解 中共對臺政策,以及現階段政府大陸經貿政策的精神,俾 凝聚內部共識,共同因應兩岸經貿關係的新情勢。
3. 加強掌握大陸臺商動態資訊。 為充分了解臺商在大陸投資狀況及相關動態,應有計畫、 持續性地建立大陸臺商資料庫,作為研擬大陸經貿政策之 重要參考。
4. 落實對臺商之服務、輔導與聯 繫工作。鑑於大陸臺商之可觀數量,在兩岸關係中可以發 揮更多正面、積極作用,因此政府有必要繼續加強並落實 對於臺商服務、輔導與聯繫的工作。具體做法,應加強「 臺商窗口」功能,以之作為提供臺商更多資訊及受理大陸 臺商意見反映的雙向溝通管道,並針對臺商在大陸經營所 遭遇之困難,提供可行、必要的協助,藉以加強保障大陸 臺商權益,進而凝聚對政府的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