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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大陸情勢

一、 空前洪水對大陸政局的影響

今年以來,珠江、長江、松花江、閩江水系,或相繼或同時發生空前洪災,水位、流量皆創紀錄。根據外電報導,大陸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8月26日在「九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上公布此次洪水造成之受災面積3.18億畝,受災人口二億二千三百萬人,死亡3,004人,直接經濟損失1,666億元人民幣。(美國之音,1998.8.27)

江澤民8月25日對美聯社代表團談話認為洪災不致對大陸的經濟造成巨大影響。衡諸大陸經濟體的龐大,江某這話有一定道理。但大陸在江澤民所倡「講政治」成為思考主軸之後,所有重大變故,皆無法與「政治」脫軌。多種跡象顯示,洪災引發的問題,可能嚴重衝擊大陸政局。

第一是「人禍論」正式出臺。過去大陸當局對於發生的任何災害,一概強認為「天災」,絕不許與「人禍」沾邊。因天災為無可抗力,人禍源於制度或人謀不臧。這次關於洪災的絕大多數檢討性言論,從有關政府負責人到解放軍報社論,都將過去多年對各水系源頭森林的濫伐,視為洪災主要成因。這種「實事求是」的態度,有明確的針對性:造成「失誤」的當不是新上臺的朱鎔基,剛卸任的主政逾10年的李鵬,絕對脫不了關係。

第二是「三峽工程」的爭論又起。「三峽工程」為李鵬所力主,在其任期最後階段強行「上馬」,認定完工後可制百年一遇洪災。朱鎔基的意見顯然與李鵬相悖,他對於長江堤防品質的指責,意思便是現階段不應耗大力去建「三峽大壩」,而將有限的財力用於整建可立竿見影的江堤。在這次洪災中出現若干篇有關「三峽工程」的言論,有的宗李,有的跟朱。災後這可能成為政爭的論題之一。

第三是江澤民顯現了權力「定於一」的形象。荊江分洪、在漢口水位超過29.22公尺時,炸毀荊江段堤防,使洪水渲洩淹沒農村而保住武漢三鎮,是大陸曾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的具法律效力的政策,大陸的長江抗洪現場總指揮只要照標準執行即可。但擔任這一職務的大陸「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在洪水兩度超越該上限時,都不敢下決心,而是直接向江澤民電話請示是否立刻炸堤分洪,江澤民則回以「能不能再堅持一下!」將炸堤動作止住。嚴格說,江的這一指示已屬違法,但溫家寶遵奉唯謹,水位高達29.43公尺仍未採分洪措施,足證江澤民在大陸體制中已具有無上的實權。大陸如能安度這次水災,這一權力可能更臻強固。

第四是大陸政權的公信力再次受到考驗。大陸內外為救災而捐助的金錢、物資,數量極大,但管理鬆散,貪墨成性的經手官員竟膽敢侵吞,引起怨聲載道。大陸對此未予正面回應,只由「國務院民政部」兩度宣布一定公平、公正分配各種募來救濟金與物資,各受災省的相關部門也曾做相應表示。這種表白等於間接承認大陸在處置救災財物過程中果有嚴重黑幕,難被各捐獻者信任。大陸在災變過程中所公布的傷亡、損失數字,受到從災民到外籍記者的廣泛質疑,這對於大陸今後的公信力,勢將有負面影響。

於今南、北水災尚未過去,由此產生的多方面影響,正陸續呈現。從「講政治」的角度觀察,縱到災後,事情仍未了結。

二、大陸下令軍警政法機關停止經商遭遇阻力

大陸自改革開放以來,軍、警、政法機關(公安、檢察、法院系統)不務正業,以權經商牟利。甚至執法犯法,參與走私。顯示黨風政風敗壞,軍紀廢弛。「江澤民朱鎔基體制」在改革攻堅之外,不能不從速處理此項問題。7月中旬,江澤民在打擊走私工作會議上宣布:為了搞好軍隊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軍隊、武警和政法部門對所屬單位辦的各種經營性公司,要認真清理,今後一律不再從事經商活動。並強調:藉打擊走私,進行一場重大的經濟鬥爭,也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此項禁令,在執行上阻力重重,其難度不下於機構改革。將是另一場攻堅戰役。

(一)軍警機關尚在部署研究階段

江澤民以中共中央總書記兼「中央軍委主席」,對軍警機關經商責無旁貸。7月22日、江澤民親自出席軍方相關會議,重申停止軍警政法機關經商活動。要求儘快落實貫徹中央的決策。至8月3日,「新華社」報導:「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正在學習江澤民的講話。一些領導機關的黨委表示:把停止經商活動的工作當做一場硬仗來打,務求必勝。海空軍、各大軍區和武警總部還就抓緊做好停止經商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進行研究部署。這對江澤民儘快落實貫徹中央決策的要求,難視為積極的反應。

(二)政法機關反應較為積極

1. 「最高法院」:7月30日,通知各級法院,堅決執行中央要求,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在8月底前將落實情況上報。各級法院所辦的企業,立即進行清理,資產封存。

2. 「最高檢察院」:7月31日宣布,高檢機關所辦的經營性公司將全部撤銷。並著手對各直屬事業單位所辦的公司企業進行清理、處理。

3. 「國務院司法部」:7月底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司法機關紮實開展司法系統所辦公司的清理工作。該停辦的停辦;該移交的移交。

4. 「國務院公安部」:7月底通知各省市公安局停止經商活動,加強緝私工作。

軍隊經商,不止是正規化、現代化的軍隊所罕見;在北洋軍閥時代,也無此怪現象。而公安、檢察、法院系統參與經商牟利,並非「資本主義的腐蝕」,乃是社會主義專政機能的腐朽。軍警政法機關的經商,更嚴重的是參與走私及緝私不力。江澤民的講話指出:走私泛濫,內外勾結。一些黨政軍機關和執法人員也參與其中,使得問題更為嚴重和複雜。要求黨政軍機關一定嚴肅查處下屬單位所辦的一些公司和掛靠公司中存在的走私、護私問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還決定組建「緝私警察隊伍」,加強打擊走私活動。這也是對公安警察的整頓措施。

軍隊、武警和公安、檢察、法院系統,是共產政權的基石,也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今受權與利的腐蝕墮落到這個地步。故大陸採取強硬政策,下令停止軍警政法機關經商活動。從上述情況分析,這不是一紙命令、一篇講話可以解決的事。一方面涉及黨政軍機關及幹部的既得利益;一方面數以萬計的公司企業,如何清理處理?都是阻力重重。而江澤民將黨風廉政建設跟軍隊建設聯繫起來,視為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如果這一仗敗了,其後果是相當嚴重的。

三、大陸推動鄉鎮選舉試點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區普遍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中新社」,1998.8.5);大陸「民政部」官員並透露:大陸將由村級選舉擴大到鄉鎮一級,第一個鄉鎮選舉試點,已於今年8月開始。(自由亞洲電臺,1998.7.3)。

大陸自1980年推行改革開放政策,即撤銷人民公社「政、企合一」的組織,建立農村基層組織黨、政、企分開的體制。1982年修憲,將村委員會定位為民間自治團體;1988年並推動村自治選舉,村主任、村委員均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迄今已實施第四屆換屆選舉。

大陸為進一步改善村自治制度,辦好基層選舉,現正從三方面著手:

(一)普遍建立村民主制度

中共中央及「國務院辦公廳」曾頒發「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區普遍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截至今年7月底,先後已有河北等23個省、市、區黨委和政府遵照進行部署;河南、湖南、河北等省的村務公開工作已全面開展;陝西、廣西、甘肅等省的試點工作也已基本結束。(「中新社」,1998.8.5)

(二)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大陸鑒於已試行10年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不能適應民主制度運作,近已完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正式公開,先向社會徵求意見,然後交「人大」立法。民間反映,多要求增列村民代表會議及村自治選舉條文,保證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使村民自治選舉法制化、透明化。(「新華社」,1998.7.7)

(三)吸取美國選舉經驗

大陸的村自治選舉,受到聯合國及西方國家的廣泛關注。美國福特基金會及卡特基金會對此表示高度興趣。根據卡特中心和大陸「民政部」今年3月達成的協議,卡特中心派出代表在大陸的一些省從事技術和管理方面,協助大陸官員提高當地政府組織村民委員會選舉能力。其中一項主要任務,是在福建、河南和吉林等省的9個縣協助建立選舉資料收集系統,村民選舉結果,可透過電腦軟體程序由縣有關部門上報省乃至中央。(美國之音,1995.6.19)。1998年8月,更派出以「民政部」官員9人組成的「美國選舉觀摩團」,赴美國參觀喬治亞洲初選,並與美國各方面接觸,以吸收美國選舉經驗,作為實施及改進基層選舉之參考。(英國廣播電臺,1998.7.31)。

大陸過去雖已在村一級實施直接選舉,但在村自治選舉「試行」10年中,全大陸93萬個村,普及率僅達50%左右(「新華社」,1998.6.11)。而且,村民委員會並非一級政權,其所謂「村自治選舉」,實質上僅等同於「鄉紳自治」,絕不就是「西方民主」。今大陸更著手改進「村自治選舉」,並欲由村提升到鄉鎮一級,對由下而上「基層民主化」的發展而言,大陸顯已有意跨出走向「西方民主」的第一步。不過,民主制度的建構,更重要的是要實行「政黨政治」及國家領導人選舉。但是,就大陸最近全面扼殺王炳章、大陸王有才等建立「中國民主正義黨」、「中國民主黨」這一事實來觀察,則中共堅持「一黨專政」,不允許其他民主政黨存在,並參與政權的基本立場,至今毫未改變。朱鎔基曾公開宣示:他「贊成中國民主選舉國家領導人」,但是,「要很長時間才能實現」(美國之音,1998.3.20);大陸雖已開始策劃在一些鄉鎮進行選舉試點,但何時在約80,000個鄉鎮全面展開民選,大陸領導人也確實還沒有作好準備。(中國時報,1998.7.16)因此,徒有基層選舉,在大陸集權政治體制中,殊難看出大陸人民渴望的、絢爛的「民主曙光」出現。

四、江澤民延遲訪日與近年雙方外交活動

日方僅表示可仿美國模式,口頭表述「新三不」。

對日本而言,維持臺海的均勢均衡,才是符合日本的最大利益,這也是江澤民無法對日予取予求的主要原因之一。

大陸視小淵內閣為親臺內閣,趁著小淵內閣甫成立,藉故推遲訪日,以打擊其聲望;俾使其極力培植之日共及其他在野黨有機會能參與執政,以遂其迂迥美、日,施壓臺灣就範的企圖。

繼柯林頓訪問大陸之行(6月25日至7月3日)後,今年國際上的外交大戲,便數江澤民預定在9月初訪問俄羅斯與日本之行了。但是,大陸當局突然在8月21日以須處理國內洪患為由,宣佈臨時取消江訪問俄、日之行。事實上,江澤民訪日之行的安排與取消,過程曲折迷離。先是前首相橋本龍太郎因經濟問題下臺(7月12日),使得有意競選首相職位的原外相小淵惠三取消原訂7月15日的大陸之行,以為江澤民訪日行預作準備。此時,大陸「外長」唐家璇對外宣稱,江澤民將照原計畫9月訪日。這項工作最後改由新任外相高村正彥負責。高村於8月8日在北平與唐家璇會談,9日在北戴河與江澤民會談。會談的內容日本各大媒體均有詳細報導,主要涉及經濟問題,尤其是小淵新內閣針對改善日本經濟的諸多措施向大陸方面提出說明。因日圓的一再貶值予大陸經濟帶來沈重壓力,日本是大陸第一大貿易伙伴,以去年(1997)為例,雙邊貿易額高達608億美元。其次就是大陸與日本第三份文件內容的磋商問題,包括歷史問題、對臺「新三不」明文化問題、「美日防衛新指針」防衛範圍涵蓋臺海問題,還有其他雙邊相關的問題,諸如200浬海域重疊的問題及核試問題等。

江澤民延遲訪日本,表面單純,理由堂皇,然仔細「檢驗」,值得推敲。

檢視近年來雙方的外交活動與外交關係中對此一問題的探討應有啟示作用。茲分析如下:

(一)大陸與日本曾於1972年9月29日簽署「建交聯合聲明」,1978年8月12日簽訂「和平友好條約」。今年是雙方簽訂友好條約的20週年,江澤民欲以「國家主席」的身分,首次訪日(江以前已數次訪日、唯非國事訪問,詳見附表)。雙方均有意願簽訂第三份文件以建構兩國「邁向廿一世紀睦鄰友好合作關係」。惟大陸私下要求日方要在新文件中列入對臺的「新三不」和「美日防衛合作新指針」的防衛範圍不包括臺海等議題。日方僅表示可仿美國模式,口頭表述。大陸對日方態度,不甚滿意,歧見遂生。因為江有意挾柯林頓訪問大陸所帶來的「新三不」聲勢,順水推舟,要求日本將其明文化,以便對大陸內部反對聲浪或軍方有所交代,如此第三份文件才有其存在的價值。惟在外交、軍事、安全等方面,向與美國立場相近的日本,是否有必要超越美國的作法,將所謂「三不」納入其與大陸簽署之新文件之中,實屬有待商榷之問題。對日本而言,維持臺海的均勢均衡,才是符合日本的最大利益,這也是江澤民無法對日予取予求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小淵內閣有13位閣員是「日華懇談會」的友我成員,大陸因此視之為親臺內閣,趁著小淵內閣甫成立,藉故推遲訪日,以打擊其聲望;俾使其極力培植之日共及其他在野黨有機會能參與執政,以遂其迂迥美、日,施壓臺灣就範的企圖。江澤民與胡錦濤在7月21日接見日本共產黨委員長不破哲三時,胡錦濤更當面交付任務,希望不破哲三返日後能在日本政界發揮作用(NHK、朝日新聞、讀賣新聞,1998.7.21)。而日共亦不負所託,在日本政界四出活躍運作,近日還公開放棄其一向堅持的反對日美軍事同盟的主張,以便和其他在野黨積極合作(中國時報、聯合報,1998.8.26),逼小淵內閣早日解散,另組成聯合內閣,將自民黨第二度拉下馬。這或許就是江澤民延遲訪日的另一意圖。

(三)身受緋聞案纏身之苦的柯林頓總統和備受盧布崩盤打擊的葉爾欽總統,仍在9月2、3日舉行美俄高峰會。江澤民以抗洪為理由拖延訪日,稍嫌牽強。日本小淵首相已於日前(8月24日)函覆江澤民,希望儘早訪日。江若能在洪峰期過後即刻訪日,則事情就較單純,否則國際上的諸多揣測必然紛沓而至。這是檢驗江澤民延遲訪日,動機單純與否的重要指標。

附表 近年大陸與日本主要外交活動內容摘要表貳、兩岸關係

日  期 內  容  摘  要
1972.9.29 雙方簽署建交聯合聲明。
1978.8.12 雙方簽訂「和平友好條約」。
1979-1983 "日本貸款予大陸日圓3000億。"
1989.6.4 天安門事件。
1984-1990 "日本貸款大陸日圓4700億。"
1990.2.3 日本決定推遲第3次貸款予大陸。
1990.7.10 日本解除對大陸日圓貸款的凍結。
1990.11.2 日本向大陸提供第3次日圓貸款,1990年365億日圓款項換文。
1991.2.12 日本提供大陸近一億日圓的文化無償援助。
1991.4.7 日本中山外相訪問大陸,與大陸「外長」錢其琛會談,提出廢除聯合國憲章中「舊敵國條款」事。大陸對此,持慎重態度。
1991.8.10-13 日本海部俊樹首相訪問大陸,大陸總書記江澤民、「國家主席」楊尚昆、「總理」李鵬分別會見。
1991-1995 "日本貸予大陸日圓8100百億(第3次)。"
1992.1.4 日本渡邊外相訪問大陸,江澤民、李鵬、錢其琛會見。
1992.4.2 "日對大陸第3次能源貸款於月內簽署,總額達7000億日圓。"
1992.4.6 大陸總書記江澤民訪日,雙方就雙邊關係、美與大陸關係、朝鮮半島、軍備管理和大陸人權等問題交換意見。
1992.5.26 大陸「人大委員長」萬里訪問日本。
1992.10.23 日本明仁天皇夫婦訪問大陸。
1993.5.29 大陸「外長」錢其琛訪日,會見日外相武藤嘉文。
1993.9.28 大陸、日本兩國外長在聯合國舉行會談。
1993.11.20 錢其琛在西雅圖會見日外相羽田孜。
1993.12.30 大陸、日本雙方在北平舉行首次安全保障問題對話。
1994.1.8 日本羽田孜副首相兼外長訪問大陸,會見李鵬和江澤民。
1994.2.23-3.4 大陸「副總理」朱鎔基訪問日本。會見細川首相、羽田外相及日本天皇。
1994.3.19-21 日本首相細川護熙訪問大陸3天,會見江澤民、李鵬。雙方希望面向未來,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係。
1994.6.12 日本柿澤外相訪大陸談朝鮮半島核問題。
1994.8.27 日本眾議院議長土井多賀子訪問大陸,會見江澤民。
1994.10.11 日本河野外相對大陸地下核試表示遺憾,並延緩對大陸第4次日圓貸款。
1994.10.28-11.4 大陸「國家副主席」榮毅仁訪日。
1994.11.15 江澤民在雅加達會見日本首相村山富市。
1994.11.19 "日本政府決定第4次對大陸貸款額,前3年額度為60000億日圓。"
1994.12.22 "日本決定在1996年度至1998年度的3年內,向大陸提供5800億日圓貸款(第四次日圓貸款)用於40項建設。"
1995.1.10-13 日本首相村山富市訪問大陸,雙方就兩國關係及重大國際問題廣泛交換意見。
1995.2.1 日本防衛廳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西元徹也上將訪問大陸。
1995.2.1 大陸向日本兵庫縣南部地震災區,提供300萬元的救災物資。
1995.3.11 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在丹麥會見李鵬談雙方關係。
1995.4.10-18 大陸「人大委員長」喬石訪問日本,會見首相及天皇。
1995.5.2-6 日本首相村山富市訪問大陸,為第二次大戰侵略行為向中國人民道歉。
1995.6.24 江澤民會見日本前首相海部俊樹,反對 李登輝總統訪日。
1995.8.29 日本正式凍結1995年度對大陸無償援助合作資金。
1995.10.11 "日本決定1995年度對大陸提供貸款1414億日圓。"
1995.10.22 江澤民在紐約會見日本首相村山富市。
1995.11.18 江澤民出席在大阪舉行之亞太經合會(APEC)會見美國副總統高爾。
1995.12.18 日本外相河野洋平訪問大陸會見江澤民、李鵬及錢其琛。
1996.3.1 參加歐亞會議,李鵬在泰國曼谷會見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
1996.3.22 日本政府提供8.82萬美元的無償資金予大陸作為建設絲綢之路費用。
1996.3.31 大陸「外交部長」錢其琛訪問日本。
1996.5.3-7 日本前首相竹下登訪問大陸。
1996.5.5 日本新進黨黨首小澤一郎訪問大陸。
1996.7.8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說,大陸對日本一些右翼份子在釣魚臺建立燈塔一事,表示嚴重關注。
1996.7.10 日本先驅新黨黨首武村正義訪問大陸。
1996.7.29 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參拜靖國神社,大陸提出抗議。
1996.11.17 日本民主黨代表(黨首)鳩山由紀夫率團訪問大陸。
1996.11.24 江澤民在馬尼拉會見橋本龍太郎。
1997.2.20 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發表講話,對鄧小平逝世表示哀悼。
1997.2.22-23 大陸、日本兩國外交、國防第4次安全磋商會議在東京舉行。
1997.3.20-24 日本自民黨前副總裁小淵惠三率團訪大陸會見江澤民及胡錦濤。
1997.3.29-30 日本外相池田行彥訪問大陸。會見江澤民、李鵬、錢其琛並舉行會談。
1997.6.8-9 日本通產大臣佐藤信二訪問大陸。
1997.7.1 日本前首相海部俊樹、羽田孜、村山富市參加香港主權移交大陸典禮。
1997.7.7-10 日本太陽黨黨首羽田孜率團訪問大陸。
1997.7.15-18 日本自民黨幹事長加藤弘一率團訪問大陸。
1997.7.23-27 日本前首相細川護熙訪問大陸。
1997.8.28-30 日本自民黨總務長森喜朗訪問大陸。
1997.9.4-7 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訪問大陸。
1997.9.29 日本前首相竹下登率團訪問大陸。
1997.11.11-16 大陸「總理」李鵬訪問日本。
1997.12.15-21 中共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丁關根訪問日本,會見日本媒體人士。
1998.2.3-8 大陸「國防部長」遲浩田訪日,進行軍事交流。
1998.4.21-26 大陸「國家副主席」胡錦濤訪日,進行全方位外交。
1998.5.4 日本防衛廳長官久間章生與大陸「總理」朱鎔基在北平會談。
1998.5.8 日自民黨代理幹事長野中廣務率團訪問大陸,會見胡錦濤與唐家璇。
1998.7.15 日本外相小淵惠三取消原訂訪問大陸計畫。
1998.7.21 日本共產黨委員長不破哲三會見江澤民及胡錦濤。
1998.7.22 日本產經新聞宣佈將在北平設「中國總局」。
1998.8.8-9 日本外相高村正彥訪問大陸,為江澤民訪日預作準備。
1998.8.21 大陸「外長」唐家璇宣佈江澤民原訂9月6日至11日訪問的行程取消,以便全力主持大陸的抗洪。
1998.8.24 日本首相小淵惠三函覆江澤民期待江早日訪日。

一、「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之人身與財產安全保障」專案報告

臺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旅行,每年超過一百多萬人次。根據海基會統計,自民國79年以來,發生重大旅行意外事件計12起,造成101人死亡,25人受傷;另發生影響臺商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事件,截至本年7月底止,共195件。近來接續發生臺商寇健明等遭扣押案、高雄市議員林滴娟遭綁架殺害案、甘肅旅行團車禍案等,再度凸顯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人身與財產安全保障問題之迫切性,有待透過兩岸兩會溝通協商解決。

海基會自80年創立以來,受理民眾求助涉及兩岸人身與財產安全之個案計216件,若加計未向海基會求助者,總數應不止於此。又依案例顯示,此類案件近年來有顯著增加之趨勢。從案件性質分析,主要可區分為:(一)為大陸地區人民所害:如千島湖案、林滴娟案;(二)民事糾紛演變成刑事案件:如旅行團積欠團費;(三)意外事故:如歷次空難事件、甘肅車禍事件等;(四)涉及刑案:如臺商被控間諜案;(五)失蹤:據統計迄今已達28件;(六)亂收費和攤派;(七)不當行政干預:如某臺商在深圳海關遭無故扣留強索費用;(八)其他:如投資遭大陸合夥人不當侵吞。

兩岸間除因政治制度、法律體系、風俗習慣之不同,有時更因大陸方面泛政治化之考量,致我方於處理有關個案時面臨諸多困難:(一)大陸方面於海基會進行緊急聯繫個案狀況時,未能依以往協議與共識,善盡通報之責,致狀況掌握不易。(二)海協會拒絕海基會受家屬委託陪同前往大陸協助處理善後,目的在弱化海基會功能及減損政府威信。(三)個案善後處理方面,時有家屬到達現場前,遺體已遭大陸方面先行解剖、火化或其他未尊重家屬意願情事,而引發家屬反彈。(四)大陸地區司法程序易受政治指導,公正性不足,常使臺灣地區人民無法有效維護自身權益。(五)協調臺商協會就近提供協助部分,有時因案發地點未必有臺商協會而遭遇困難。

由於大陸地區法制未臻健全,執行不夠落實,且部分地區治安漸趨惡化。因此,臺灣地區人民在前往大陸地區旅行、探親或投資前,政府相關部門除應讓民眾瞭解當地環境外,亦應建構一套事故善後處理模式,並透過協商加以規範,作為民眾事前保障及事後救濟之依據。在具體建議方面,可分下列五項:

(一)積極提供資訊:由政府相關部門有計劃、有系統地提供民眾相關資訊,以協助民眾瞭解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二)建立風險評估發揮預警功能:政府可透過各種管道蒐集相關資訊,定期就可能風險予以評估定期發布,並適時發布天災、疫病等預警資訊,提高民眾警覺。

(三)建立通案處理模式:由海基會累積個案經驗,於民眾求助時提供資訊、協助辦理證件、處理善後之方法、聯絡臺商協助等事宜,建立模式,以期運作順暢。

(四)合理分工、統一事權、齊一步調:遇重大事故發生,往往政府、有關業者、海基會甚至其他民間團體均可能介入。政府應加以統合,以維護民眾權益。

(五)透過協商解決有關問題:人身財產安全保障,為目前民眾企盼優先解決之問題。故辜汪會晤,仍宜以攸關民眾權益之議題為優先,尋求共識,簽署協議。

二、對最近大陸官方有關兩岸關係評論之研析

大陸「新華社」於8月24日發布「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負責人就兩岸進行政治談判發表談話」,提及兩岸政治談判、重申「一個中國」原則、對辜汪會晤表示歡迎、並提出「四個不應該」(如果臺灣當局真的主張中國要統一,主張擴大交流、增進兩地繁榮,就不應以所謂『社會制度之爭』來拒絕統一,就不應鼓吹『展開整軍備戰』、煽動戰爭情緒,就不應繼續鼓吹『開拓更廣闊的國際生存空間』、『繼續參與聯合國』,就不應阻撓兩岸直接『三通』和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等等)及批判我「戒急用忍」、務實外交政策等。

我方對上述談話錯誤及與事實不合之處,提出以下聲明及立場:

(一)「分治」是當前兩岸關係合理的定位。我們的大陸政策就是要在此一基礎上,透過兩岸的交流與協商,逐步消除歧見,建立互信,為國家未來在自由、民主、均富下的統一,奠定基礎。 李總統在今年7月22日國統會致詞時曾具體指出,「中國的再統一應該循序漸進,水到渠成,不設時間表,視大陸地區民主化與兩岸關係的發展,決定和平統一的進程。」在達到此一目標之前,我們當然保留一切維護自身安全、尋求國際活動空間的權利與基本需求。

(二)大陸當局堅持不肯放棄使用武力,不肯面對兩岸分治的政治現實,不肯進行人權保障、民主政治等必要的政治與社會改革,乃是阻礙兩岸關係改善的根本原因。換句話說,大陸當局由於有「三個不肯」,以致產生了所謂「四不應」的錯覺。

(三)大陸當局應該務實地面對兩岸的政治現實,從「分治」的觀點來處理相關事務;同時應放棄對臺用武,而以符合兩岸民眾福祉與國際社會普遍期望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歧見。尤其,在兩岸兩會恢復接觸,雙方制度化的溝通可望重啟之際,大陸方面應該以積極與具建設性的態度及作為,在不預設前提條件的情況下,與我們共同促成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早日恢復。同時,我們也要呼籲大陸方面,應以維護兩岸民眾的權益為優先,儘快透過既有的管道,為雙方共同關切的問題找到妥善的解決之道。最近發生幾起涉及我方民眾的突發性事件,由於大陸方面的顧慮,未能充分利用制度化的處理機制,以致無法完全尊重我方當事民眾的意見,作妥善之處理,令人極為遺憾,也顯示此類問題如何在現有的制度化管道內,更有效率地謀求解決,已是刻不容緩的事。

(四)兩岸之間本來就存在制度的競賽。近年來,大陸當局積極推動改革,尋求與現代化接軌,無非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轉化其僵化的體制,以面對其內外各種挑戰。我們一向歡迎兩岸進行良性的制度競賽,同時也深信,這場制度競賽的真正受益者,應該是全體中國人。

參、大陸及港澳工作

一、本會委託辦理「海峽兩岸高中學生夏令營」活動

(一)促進兩岸學生雙向交流

大陸方面近年來有計畫地邀請我各類教育人士赴大陸交流,對象包括我中小學教師、大學生及高中生等,並以夏(冬)令營方式,透過臺聯會、宋慶齡基金會或海協會等團體直接與我各類民間團體聯繫,期藉由豐富的中華文化遺產,讓我師生自然的對其所謂的「祖國」產生認同感。為期大陸方面之師生對臺灣有所認識及瞭解,本會所屬之中華發展基金已多次委請民間團體分批辦理邀請大陸中學生、大陸教師、校長來臺訪問,以及兩岸大學生校園論壇活動,88年度則規劃辦理兩岸大學生研習營及高中生夏(冬)令營活動。

(二)首度辦理兩岸高中生夏令營

第一次兩岸高中生夏令營活動係委託中華民國全國教育會辦理,於今年7月29日到至8月4日,為期7天,兩岸學生共60人參加。大陸方面學生30名,分別來自北京四中及北京八中,都是當地優秀學生。我方則由各具特色之臺北市立中正高中、永春高中、省立臺中高工、臺南一中、高雄國際商工及樹德家商之學生參與。

本次活動設計為兩個單元,第一個單元在福隆的蔚藍海岸展開,從紮營開始到升營火、放天燈到觀察天體運行,學生們不但學習海邊的生活技能,更瞭解了臺灣的天文地理景觀及風俗習慣。第二個單元則是在南臺灣展開,不但遊覽了日月潭,更參觀了高雄科學工藝館,晚上則夜宿於澄清湖及墾丁的青年活動中心。此活動充份達到相互溝通的效果。

兩岸青少年的接觸,天真、自然、溝通順暢、學習能力強,對增進雙方的瞭解極有助益。此次活動的舉辦,一方面表示我方促進雙向交流態度,另一方面則可避免單方面交流對我方產生的不利影響。

二、「香港政界暨學術界參觀經濟建設訪問團」來訪

為加強臺港關係,在本會香港事務局安排下,「香港政界暨學術界參觀經濟建設訪問團」一行10人,包括身兼港區「人大代表」之自由黨主席李鵬飛伉儷、香港中文大學副校長廖柏偉、「前線」召集人劉慧卿議員、民權黨主席陸恭蕙議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嶺南大學副校長饒美蛟、科技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雷鼎鳴、浸會大學經濟系教授林潔珍,於今(1998)年8月2日來臺訪問5天。該訪問團除晉見 李總統、行政院劉副院長,拜會經濟部、經建會及本會等政府部門外,並參觀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技術研究院、中國生產力中心及資訊工業策進會等機構。

經過5日參訪行程,來訪團員除對我方經濟穩健發展留下深刻印象外,整體觀感也大幅轉變。渠等咸認在亞洲金融風暴打擊下,香港深受影響,經濟出現負成長,但臺灣顯然受影響層面較小,仍有5%以上的經濟成長,實不容易。尤其近年臺灣高科技的發展,已在世界科技市場佔有一席之地,政府部門的政策領導、大力投資與推動是成功的關鍵,值得香港政府學習與借鏡。

綜觀本次邀訪,除事後香港「民建聯」人員對安排晉見 總統之行程有所誤會外,大致來說是非常成功的,最主要的成效係藉此次香港經濟不景氣,讓香港人有機會從不同角度來瞭解臺灣。此次香港主要政黨與經濟專家於參訪過程,發現臺灣工業發展已擁有世界級的水準,尤其高科技的發展已躍升為我國經濟成長的主要產業,令來訪者相當欽佩。渠等返港後紛紛呼籲特區政府應撤除政治障礙,同意官員來臺灣訪問,以臺灣經驗作為借鏡,並經過媒體大幅報導,更能傳播導正港人的對臺印象。

該訪問團於拜會政府部門時,我政府單位亦表達希望透過訪問團體促成「建立臺港間制度化的溝通管道」、「特區政府放寬我官員入境香港之限制」、「特區政府儘速與我簽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雙邊議定書」及「特區政府放寬官員與我駐港人員之接觸」等事項。

因來訪團員大多在香港社會具有影響力,對於我方所提出之問題皆有正面反應,事後媒體亦多有相關之報導,應對臺港間若干問題之解決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