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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5-07-20

【合理调整】与专业执照考试地点的调整

一、案例:

  陈先生今年四十几岁,因为车祸脚受伤,行动不便,目前在餐厅做厨师,他受伤前就在这家餐厅工作,当时领有乙级中餐厨师执照,受伤後回到工作单位继续担任厨师。但因为餐厅要求他需要再去考照,完成甲级中餐厨师资格。但是他没有。他提出的证据是,他有参加考试,但是因为考试场所没有提供无障碍设施,地板湿滑,考试场地的台面需要再爬两个阶梯,没有扶手、没有止滑设施,考执业执照的场地没有无障碍设施,他没有甲级执照是因为他无法应考,并非他能力不足。申述结果,陈先生赢得申述,同时审查委员要求劳动部需要全面清查职业考试地点的无障碍设施是否合格。另外一方面,雇主不得因为他没甲种中餐执照而开除他。因为在检查前,他已经在这个餐厅工作一段时间。最後经协调,雇主给他半年期间,设法将中餐甲即执照考到。以便可以在餐厅继续工作。

二、争点:

  申述个案显示出,人权观点下的障碍经验,无法考执照,是因为考试地点并没有无障碍设施,或针对陈情人考照所需的支持服务与协助,而不是障碍者的问题。虽然国家办理的专业证照考试,技术执照考试需要的协助与合理调整,因为考试科目而不同,不同障碍者也需要不同的环境调整,在本案中,他需要止滑地垫、可放置拐杖的地方与降低的炉台、洗水池等。以利他应考。他没有取得执照并不是他的能力问题或他的障碍状态,而是考试地点无障碍环境的调整不足

三、人权指标:

  另外雇主方需要尽到相对的义务,协助当事人可以持续稳定的在原地就业,针对厨房做无障碍调整,而不是直接开除。这个案例提出申述前,有许多障碍者经历无法考执照的外部环境不友善且欠缺无障碍措施。因为不同职类的考试需要不同程度与依据报考者的障碍状态做场地的修改与调整。但是,每次的考试都会遇到不同类型与程度的障碍者应考。所以,因应公约,考试院应全面解决各种专业执照考试地点与方式的无障碍措施改进与调整

四、国家义务:

  国家义务方面,劳动部应全面清查,当前职业训练与专业证照考照地点的无障碍措施与设备改善。让不同的障碍者可以应考,以保障他们与其他应考生,在平等的基础上,应试与考专业执照。以往无障碍设施关注焦点都是以工作场所为主,这个案例,劳动部将焦点转回职业训练与执照考试地点的调整。

五、解析:

  目前职场拥有专业执照为基本的受雇条件与资格,无法应考,对障碍者来说,在就业市场的竞争资格处於不利地位。CRPD之後,障碍者在职场对自身就业与工作的权利觉醒,相较以往大幅增加。劳动部门的积极促进工作措施也需较以往更为全面且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