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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今(23)日针对港籍人士陈同佳案相关说明

  • 发布日期:108-10-23

针对港籍人士陈同佳案,陆委会今(23)日做相关说明:

(一)台港双方有关机关针对本案,目前透过既有的管道保持沟通,交换讯息;惟目前仍无法确定陈嫌何时来台投案、以及最後是否投案。对此一不确定性的情形,我们认为如果港府昨(22)日能正面且迅速地回应我方的要求,双方充分合作,这样的情形应不致发生。

(二)有关本案的处理,政府一直秉持三点原则办理:第一,确保政府全程掌控,没有自由行模式;第二,确保陈嫌可以登机来台,没有拒收问题;第三、确保过程的安全性。也因此,有关媒体报导陈嫌来台管制大转弯,注销签证注记,可自由行来台湾等一事,绝非事实。由於今日上午七点香港飞台北的航班有陈嫌的订位,政府为此已於事先做好完整部署,相关的作法仅是为了确保我方境管单位能即时接获通报、并让陈嫌能够登机的暂时措施。

(三)今日是陈嫌首度亲自公开表达欲前来台接受司法审判,但由於港府仍无法掌握陈嫌何时要前来台湾,为有利於後续处理、降低不确定性,专案小组已经建立刑事警察局的单一窗口,正式通知港府、并请港府转知陈嫌,如果陈嫌确定要来台湾面对司法,可直接与窗口联络,安排相关事宜。

(四)陆委会强调,我们是民主法治的国家,本案在台湾没有政治操作的问题,也没有司法不公的疑虑。相关人士若真心要协助陈嫌来台面对司法,实不宜再发表毫无必要的政治语言语,这对本案的处理毫无助益。

类别

1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