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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方去函港府要求协助我方相关人员赴港带回港女命案犯嫌陈同佳及相关事证

  • 发布日期:108-10-22

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垂正、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宗彦,以及法务部常务次长张斗辉,於今(22)日下午5时就港女命案嫌犯陈同佳案共同召开记者会,说明政府立场及相关资讯如下:
1、本会已於昨(21)日发出新闻稿呼吁港府,尽快安排台港双方主管部门坐下来讨论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机制,以有效处理个案,并从根本解决问题。
2、我法务部亦於昨日记者会中,提出三项原则包括:本案台港都有管辖权,基於审理便利性,应由港府优先审理、我政府会透过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处理本案,没有拒收问题、政府从未放弃管辖权,绝不卸责。并建议两项方案:我方愿提供相关事证,供港方审理;港府有无管辖权一事,应由香港法院作出正式裁定。
3、惟依据港府保安局昨晚的公开声明,港方仍无意受理,且对我方所提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机制的建议,亦无正面回应,我方对此感到遗憾。
4、鉴於我方一直苦等港方的正面回应,但迄无下文,为实现司法正义,务实处理本案,我方已於今日下午透过台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表示:
(1)希望港方依先前公开承诺提供合法协助,就我方於2018年3月16日、4月26日所提刑事司法互助请求书之请求事项及相关在港卷证资讯,例如认罪书、庭讯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员携回。
(2)因本案犯嫌涉及重罪,为免犯嫌有逃亡灭证之虞,希望港方协助我方赴港人员确认犯嫌身分及带回,勿使重案犯嫌逍遥法外。
5、港女命案发生以来,我政府立场一贯、明确,就是伸张公义,早日还给被害家属公道,相信这也是台港两地民众的期待。我方希望,港方对於我检警赴港将犯嫌暨事证带回一事,能够尽速正面回应,并提供相关协助,让本案能够圆满解决,以符合各界的期盼。

类别

1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