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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欢迎中国大陆台商回台投资,陆委会积极参与协助

  • 发布日期:109-01-26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13号

  大陆委员会表示,为协助台商因应美中贸易冲突,行政院「欢迎台商回台投资行动方案」施行一年成果丰硕,陆委会积极协助宣导,并配合办理相关工作。

  陆委会表示,「欢迎台商回台投资行动方案」於108年1月1日起实施3年,政府相关部会共同解决台商关切的土地、水、电、人力、税务与资金等问题,并由「投资台湾事务所」担任窗口(服务专线:02-2311-2031),提供台商回台投资客制化单一窗口一条鞭服务,加速厂商落地生根;若回台投资台商有企业内部调动或引进陆籍专业人才之额外需求,陆委会亦将依法会商经济部、内政部移民署、劳动部等相关机关,提供必要协助。

  依经济部「投资台湾事务所」公布资料,截至109年1月16日为止,经济部已核准169家企业申请适用回台投资优惠方案,投资金额达7,158亿元,预估可创造超过59,148个就业机会。

  去(108)年是台湾投资爆发年,近年政府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不仅台商回台投资,国际大厂及国内厂商也来台及加码投资台湾。今年政府将全力打造台湾成为「四个中心」,包括高阶制造中心、高科技研发中心、半导体先进制程中心及绿能发展中心,欢迎台商回台参与。

  陆委会表示,政府积极协助台商回台投资,带动本土产业共同发展,形塑完整上、中、下游产业供应链,增进产业动能,厚植台湾产业发展实力,并为台湾未来经济发展,打下深厚根基。

新闻联络人:吴玠锴

电话:0963-604-571

类别

1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