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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呼吁:中国大陆应即刻完整说明案情,保障李明哲应有权益

  • 发布日期:106-03-29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23号

针对中国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於今(29)日就国人李明哲失联案之说明,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严正表示,本案自3月19日李明哲先生失联迄今已11日,这段期间,虽经我政府及民间不断对中国大陆提出要求,但中国大陆方面迄今尚未对我方或家属进行通报,也未对李明哲先生失联事件提出具体说明,政府对此表达高度遗憾。

陆委会表示,陆方应即刻就李明哲先生关押地点、所涉法令及限制人身自由时间等事项,对外完整说明,并依照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之通报机制进行通报,同时尽速安排家属探视及律师会见,以保障其应有权益。另据家属告知,李明哲先生患有高血压等疾病,请中国大陆有关部门给予妥适医疗照顾,确保其身体健康。

台湾社会高度关注本案发展,陆委会呼吁陆方就本案与我进行沟通,妥善处理,并应尽速具体回应我方及家属诉求,维护李明哲先生正当权益,同时避免影响当前复杂敏感的两岸关系。

陆委会表示,自获悉李明哲先生於进入中国大陆失联後,政府即透过陆委会与国台办、海基会与海协会、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及中国大陆台商协会等各种管道,积极联系协寻,惟考量当时李明哲先生失踪情况不明,各项协处作为,均以其人身安危及权益为最优先考量。这段期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均持续与李明哲先生家属及相关民间团体保持密切联系沟通,未来陆委会将继续全力协处,协助李明哲先生早日平安返台。

新闻联络人:吴佳珍
电话:23975589分机7024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