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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尊严与人民权利,政府扞卫到底

  • 发布日期:106-04-11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25号

针对各界关心李明哲案,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今(11)日召开国际记者会。陆委会表示,民主、自由、人权是普世价值,是我国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也是全体国人一致的坚持。对於国家尊严和人民权利,政府扞卫到底。陆委会再次呼吁,中国大陆处理李明哲案,应给予当事人正当法律程序保障,基於人道考量应同意家属探视,才符合普世人权价值。

陆委会表示,长期以来,政府在处理类似的事件,优先考量的,都是保障人身安全,这也是政府一贯的立场。蔡总统及林院长对本案均极为重视,在第一时间即责成陆委会会同海基会及相关部会全力协助,而且全程掌握处理进度。自本案发生以来,政府透过两岸既有机制及各种管道,与陆方进行沟通。包括陆委会及海基会,多次与陆方联系沟通,法务部及刑事局也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管道,与陆方联系。

陆委会强调,政府高度重视李明哲人身安全及家属诉求,提供家属必要协助。自本案发生以来,家属多次到陆委会商讨营救事宜,家属托付药品已送达海协会签收,陆委会及海基会也协助家属办理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法律谘询协助,并指派人员陪同家属赴陆探视。针对今日立法院声援李明哲的提案,政府高度重视,将持续尽全力积极协助李明哲先生早日返台。

陆委会重申,涉及人民基本权利与人身安全的事件,两岸都应最优先处理,不应以任何政治理由加以干预、阻挠。对於中国大陆在事件发生後,始终拒绝回应我方讯息与诉求,我方表达严正抗议与不满。我们呼吁,中国大陆不应再漠视我方之诉求,双方应尽速就此事进行沟通与对话。

陆委会指出,陆方迄未透过正式管道说明李明哲所涉的案情、限制人身自由的地点,也未依协议进行通报,同时阻挠家属赴陆探视,除造成家属不满,也让事件更加复杂化。陆委会再度呼吁,中国大陆应尽速对外公开说明事实真相与案情,尽速公布限制李明哲人身自由的地点并循协议管道通报,尽速同意家属探视。

陆委会感谢这段期间以来,社会各界及国内外团体对本案的关注及救援行动,也感谢各界持续的关切与协助。陆委会将会同相关单位与家属及社会各界一起持续努力,促使陆方让李明哲早日返台,并确保国人的安全与权益。

新闻联络人:洪伯昌
电话:23975589分机7021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