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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来台就读学位的陆生纳入健保後,会不会再放宽来台交换研修的陆生也可以纳保?

  • 发布日期:112-11-12

(一)政府自101年起推动陆生纳保,即是针对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来台长期就读学位的陆生为纳保对象。

(二)至於依「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来台交流、研修的陆生,因来台事由不同,且主要为短期停留(6个月以下),目前并未规划为纳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