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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幅增修(订)国安法令,陆委会吁请国人慎思赴陆之必要性

  • 发布日期:113-05-09

113年5月9日

一、中共自104年迄今大幅增修国安法令,膨胀国安定义、扩大执法权力,强加人民承担防谍法定义务与责任;另也以长臂管辖扩张执法领域,对海外人士进行言行控制

(一)中共自104年迄今陆续增(修)订相关国安法令或部门规章,包含「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路安全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反间谍法」、「爱国主义教育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将於今(113)年6月修订之「治安管理处罚法」、7月1日起施行之「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二)中共以「国家安全」、「依法治国」为考量,持续增修或增订国安法令,不断扩大国安体系及执法权力,将国安的执法深入各阶层,要求全民举报间谍;甚至将长臂管辖伸向境外,变相监控於海外批评中共言论人士,於人员前往中国大陆即进行逮捕调查。

(三)在这些年来中共新建构的国安法令体制下,我政府已一再提醒国人应审慎面对中国大陆新的政治环境,慎重评估前往中国大陆的必要性,否则可能面对随时随地被大陆主管部门认定触犯他们国安红线的高度风险。近年已发生多起国人赴陆後,遭罗织国安罪名予以审判、关押,甚至遭判处「剥夺政治权利」,限制国人於刑满出狱後仍不得返台之数个案件。去(112)年7月1日新版「反间谍法」施行後,动辄传出企业因涉「反间谍法」罪嫌遭调查,或国人赴陆从事宗教、学术交流或蒐集商业资讯等,以及在机场遭长时间扣留盘查、检查手机或电脑等电子设备,或入境後遭扣押、约询等情形。

(四)今年7月1日施行的「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文赋予国安执法人员可以检查旅客随身物品、电子装置等权限,严重侵害个人权益,也将加剧各界的寒蝉效应。未来可能连在公共场所的穿著、配戴饰品,或是制作、传播、散布物品,经中共认为「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都是违反中共法令。

二、陆委会之呼吁与提醒

(一)吁请国人慎思赴陆之必要性。

(二)赴陆前可至本会「国人赴陆港澳动态登录」系统进行登录。

(三)我们仍要再次提醒目前在陆生活、投资经商、求学发展之国人,务必留意相关法令规定,谨言慎行,以避免触法遭致处罚或危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