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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12-20

一、授权方式及范围

为利各界广为利用网站资料,大陆委员会网站上刊载之所有资料与素材,其得受著作权保护之范围,采政府资料开放授权条款-第1版发布,以无偿、非专属、得由使用者再授权之方式提供公众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时间及地域,重制、改作、编辑、公开传输或为其他方式之利用,开发各种产品或服务(简称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权行为不会嗣後撤回,使用者亦无须取得本机关之书面或其他方式授权;然使用时,应注明出处。

二、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宣告范围仅及於著作权保护之范围,不及於其他智慧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於专利、商标、及机关标志之提供)。

(二)当事人自行公开或依法令公开之个人资料是否得被蒐集、处理,及利用,使用者须自行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相关规定,规划并执行法律要求之相应措施。

(三)部分的影音、图像、乐谱、专人专案撰文或其他著作,经机关特别声明须经同意方可使用者,不在本宣告所及范围,其後续使用应另经机关同意。

三、应注意尊重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权(包括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不当变更权)。

四、使用本宣告提供之资料与素材,不得恶意变更其相关资讯,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资讯与原资料与素材不符,且得被依法归责,使用者须自负民事、刑事上之法律责任。

五、本网站之宣告,并不授予使用者代表本机关建议、认可或赞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