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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中程(九十一至九十四年度)施政计画

  • 日期:106-05-15

目录

壹、环境情势分析与优先发展课题
一、环境情势分析
二、优先发展课题
贰、现有计画执行成效与资源分配检讨
一、现有计画执行成效
二、资源分配检讨
参、策略绩效目标与衡量指标
一、策略绩效目标
二、衡量指标
肆、计画内容摘要
一、策略绩效目标一之实施计画
二、策略绩效目标二之实施计画
三、策略绩效目标三之实施计画
四、策略绩效目标四之实施计画
五、策略绩效目标五之实施计画
六、策略绩效目标六之实施计画
伍、中程经费总需求表
陆、计画关联表

壹、环境情势分析与优先发展课题

一、环境情势分析

(一)政治情势方面

1.我方致力推动正常之两岸关系:民国八十九年五月,中华民国首次政党轮替,为两岸关系发展开启了新的契机,而以两岸关系和平稳定之期待为主要内涵之新民意趋势已然形成。政府施政重点在於促成两岸协商之恢复、强化两岸交流秩序、促进两岸关系之正常化、稳定台海情势。而政府相关部门之各项规划与作法,均已展现我政府积极改善两岸关系之善意与诚意。

2.广徵民意,以凝聚各界对政策之共识:两岸关系向为各界关注之焦点,尤其现阶段国内对大陆政策之意见仍有待整合,为充分掌握民意,做为拟定大陆政策之重要参考,陆委会除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了解其对政府推动两岸民间交流活动之意见,更经常办理民意调查。相关民调资料适时对外公布,不但有利於凝聚国内各界共识,并能让国际社会及中共正视我主流民意。

3.国际社会期盼掌握两岸情势,维护台海稳定:维护台海之和平与稳定是国际社会一致的看法,两岸关系既为国际间所关注,我方尤应持续加强对世界局势、大陆情势及内部环境之了解与研判,俾充分掌握先机,适时提出适当之因应策略。

4.大陆政治与经济面临巨大挑战与变化:近期中共将面对「十六大」人事交班及加入世贸组织等内外在情势之变化,对其既有之政、经及社会体系将产生冲击,进而影响两岸关系及国际局势。因此我方对大陆情势之掌握与研析,尤须结合内部及外部资源,加强各个层面资讯之蒐集、整合与研判。

5.中共军力急速扩张仍是台海和平之最大潜在威胁:大陆军事现代化速度随其综合国力逐步提升,并以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作为战备部署目标。尤其自1990年代以来,其公布之政府国防经费支出皆以二位数成长,并加强对外采购先进武器,其武力威吓能力对我国防威胁日增。展望未来,我方除加强研判、掌握中共军事动态外,在两岸关系上尤应加强国人心防,致力推动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以避免因误判而导致两岸军事对峙之紧张情势。

(二)经济情势方面

1.两岸经贸发展面临之挑战:两岸经贸关系日趋密切,此一发展趋势虽可体认两岸经济之互补性,有利於双方经济发展,惟不可避免地带来若干问题,必须加以正视,包括在政治上中共对我仍有敌意、大陆政经体制尚非稳定、台湾对大陆经济依存度升高、两岸资金流动失衡、产业外移及失业问题等,上述问题若未能克服,将为两岸经贸良性互动造成阻碍。

2.两岸经贸发展进入新阶段:面对全球化及两岸加入WTO之新情势,两岸经贸关系已进入新阶段,政府将本於「深耕台湾、布局全球」之经济发展战略,以提升整体经济竞争力,以及维持我国经济发展之主体性,并依经发会所达成「台湾优先」、「全球布局」、「互惠双赢」与「风险管理」等四大基本原则推动两岸经贸发展。

3.逐步建立正常化之经贸关系:面对内、外经济之新情势,在维护国家安全之前提下,政府对两岸经贸政策之调整展现了高度诚意,并将藉由加入WTO逐步建立正常化之两岸经贸关系,加强双方经贸合作,增进两岸人民福祉,进而塑造永久和平与稳定之两岸关系。

(三)两岸交流与秩序方面

1.交流有助於增进相互了解,稳定两岸关系:近年来,由於两岸协商尚无法正常进行,两岸透过经贸、文化、社会等各层面之交流往来,对稳定两岸关系,增进相互了解,有一定之助益。

2.交流品质仍待提升,交流衍生之问题亦须解决:经过政府多年来之开放与各界之努力推动,两岸交流触及之范围已十分广泛,几乎遍及所有类别。两岸民间各项交流成长之速度与密切程度,已超过同一时期我国与其他各国之互动关系。惟中共在交流中隐存高度政治意图,采「全国一盘棋」之布局与策略性操作,致使两岸交流固然频繁,交流之品质却未同步提升,且常有交流失序之情形。

3.积极改善交流秩序,加强风险管理:监於两岸交流已产生若干结构性之变化,未来在两岸交流领域中,政府一方面将致力於开创更有利之互动环境,采取具体之措施,排除政治分歧在两岸交往中所产生之负面效应;并将持续完善相关规范,加强与各民间团体之沟通及宣导,以改善交流之秩序,同时加强风险管理。

4.面对两岸关系新情势,检讨大陆事务法规:因应两岸加入世贸组织(WTO)及配合「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政策,为避免法律规范与现实脱节,相关法制需因应现实状况及前瞻两岸互动需求,适时检讨整体法规之适用性。

(四)港澳情势方面

1.大陆持续对港澳实施干预及掌控,三地经济融合程度日深:大陆当局虽一再声称,港澳移交後,将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及「高度自治」,但实际上却运用基本法之解释权及其灰色地带,持续加强对港澳各阶层之干预及控制。以香港为例,移交四年以来,已引发一三五项争议事件,尤其在司法独立及新闻自由方面,因受大陆影响而增添变数;自治权受损现象亦逐渐浮现。另一方面,港澳自移交大陆後,即加强推动与大陆之经济整合措施,三地经济互动更加紧密。

2.积极促进台港澳关系之良性发展:由於港澳地位特殊,在充分尊重港澳地区之高度自治性下,以增进彼此之交流与合作及共创繁荣与和平为目标,从善意、务实及服务为出发点,努力扩大彼此间之交流与合作。

3.港澳工作为我政府推动大陆政策与工作之重要著力点:在两岸尚未直接往来前,港澳确居於两岸重要之中介地位。台港澳关系向来是两岸关系之重要试点,在当前情况下,和谐稳定、繁荣互利之台港澳关系,不仅有利彼此发展,对两岸关系亦有正面影响。政府仍将致力推动与港澳之交流、了解与合作等。

二、优先发展课题

(一)强化情势研判之量能,并适时对外公布两岸关系相关民调,以凝聚国内共识,并促使国际社会及中共正视我主流民意。

(二)扩大国内外宣导,增进各界对大陆政策之了解与支持。

(三)合理规范两岸经贸往来,推展互利互惠之经贸关系

(四)增进两岸民间各方面交流与合作,加强资讯流通。

(五)检讨两岸交流法规,建立两岸交流新秩序,强化交流管理机制。

(六)推动台港澳交流与合作,增进台港澳关系。

贰、现有计画执行成效与资源分配检讨

一、现有计画执行成效

(一)加强情势研判,维护两岸关系和平与稳定

1.广徵民意制定政策:九十年度共完成二项「民众对当前两岸关系的看法」例行性民意调查,及「民众对政府开放大陆人士来台观光之看法」等多项专案民意调查。此外并蒐集国内各界所做之四十四次民意调查结果,加以汇整并进行综合分析。相关民调资料适时对外公布,有利於凝聚国内各界共识,并促使国际社会及中共正视我主流民意,以柔化其对台政策。

2.建立大陆情势研判机制:蒐集分析大陆情势作为决策规划参考,持续进行研析两岸短、中、长期可能影响两岸协商之因素,建立大陆情势研判机制,充分提供业务谘询参考及决策支援功能。

(二)加强两岸经济重大政策之规划及执行

1.持续推动两岸经济政策:关於「扩大『境外航运中心』功能及范围,开放货品通关入出境」执行规划案、「落实大陆投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执行计画」、「开放大陆人民来台观光推动方案」、「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执行计画」等重大规划案,自实施以来,已逐步发挥效果。为提升执行成效,将配合规划与研究两岸经贸相关议题,切实掌握两岸经济交流动向,并加强协商规划,俾利研订短、中、长期大陆经贸政策。

2.加强推动「小三通」政策:

(1)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会通过「两岸『小三通』推动方案及执行计画」。本会并订定「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各相关机关亦配合上开实施办法陆续公告相关函令,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福建地区之相关航运、人员、货品往来等业务,为期一年。嗣後行政院金马「小三通」指导委员会於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就「小三通」试办成效进行检讨,并决定「小三通」试办期间,继续延展一年,以展现政府继续照顾金马地区民众之利益与生活便利,及改善两岸关系之坚定决心。

(2)自实施以来,「小三通」相关航运、人员、货品、金融往来等已次第展开运作,逐渐热络,截至九十一年二月底止,不定期航班往来进行二二七航次,其中金门至厦门一0六航次,马祖至福州地区六十四航次,大陆船舶往来金门、马祖计五十七航次;人员入出境方面,我方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计一三、一一三人次,其中金门地区实际赴大陆地区参访计一一、00九人次,马祖地区计二、一0四人次。至於大陆人民进入金门、马祖则有一、一七三人次,显示金马「小三通」经过一段时间之酝酿发展後,已逐渐加温,未来各项往来及交流活动将更趋稳定。

3. 提升大陆台商服务及辅导之功能:

(1)持续推动「台商窗口」服务计画:整合政府有关单位与民间之资源,并借重两岸台商组织之力量,持续加强提供台商所需各种服务,包括两岸经贸资讯服务、两岸经贸谘询服务、两岸经贸申诉服务、大陆台商在地服务等,同时为确切了解台商在大陆面临之经营问题,并听取台商对政府之相关建言,本会与经济部、海基会、工业总会共同於每年三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办理大陆台商协会负责人联谊座谈会,以及每年不定期於北、中、南三地举办大型台商座谈会等,藉由面对面之双向沟通,凝聚台商对政府之向心力,并提供制定两岸经贸政策之参考。

(2)本会「台商窗口」运作迄今,已发挥一定功效,累计至九十年十二月底止,提供谘询服务逾一二、七一二件、申诉服务八三八件、本会「大陆台商经贸网」上网人次逾三十六万人次,编印「台商窗口」经贸丛书赠阅已近十四万册,办理大型台商时间座谈会共二十五场,大陆台商在地服务逾一九五场,行前讲习、人才培训及研习活动共六十七场次。以九十年之服务成果来看,已提供谘询服务逾二、三六二件、申诉服务一0四件、本会「大陆台商经贸网」上网人次逾二十一万人次,编印「台商窗口」经贸丛书赠阅逾一万一千册,办理大型台商时间座谈会共三场,大陆台商在地服务达三十九场。上述数据显示,本会「台商窗口」对协助台商降低大陆投资风险,颇具成效。

4.加强大陆及两岸经济动态资讯之掌握:除就大陆及两岸经济情势及中共对我经贸策略等相关课题,持续委托学术机关或专家学者进行研析外,并定期汇编「两岸经济交流统计速报」、「两岸重要经济指标统计速报」及「两岸经济统计月报」(前述速报及统计月报已置於本会网站),适时提供政府相关单位及工商界参考。

(三)加强推动两岸文教交流活动

1.规划两岸文教交流方案:放宽大陆科技人士眷属随行来台之限制;审议通过体委会所订「台湾地区体育人员加入大陆地区体育团体成员或担任职务许可办法」;审议通过华东台商子女学校之设校案及东莞台商子弟学校设立高中部案;研拟「辅导大陆台商子女教育计画」;拟定「加强两岸青年交流实施计画」;审议大陆各类新闻媒体来台驻点采访等,因应情势配合修正相关交流方案,有助於政策之顺利推动。

2.奖助两岸各类文教交流活动:本会及中华发展基金订有各项奖、补助办法,九十年度协助办理两岸文教交流活动二七二件、两岸学者专家互至彼岸讲学及研究计六二人次;奖助两岸研究生互至对岸研究,共计七六人次;协助大陆地区人士出版学术著作四件;奖助台湾优良著作在大陆出版十件;委托办理两岸青年学者及研究生论坛三场次;委托办理两岸青年学生研习营及高中生夏令营七场次等,对於协助民间建立文教交流管道,促进两岸资讯互通、意见交换,增进彼此了解等,产生莫大助益。

3.加强与民间团体联系合作:分别於金门及北、中区办理三场民间团体从事两岸文教交流研讨会,加强民间联系,建立双向沟通管道,促成民间共同推动两岸交流;办理两次「两岸文教交流活动调查」,适时分析两岸交流概况,有助本会掌握民间交流脉动。

4.加强两岸资讯交流:开放大陆新闻人员来台驻点采访,以增加大陆媒体对台湾之新闻报导及深入认识台湾现况;委托民间团体邀请大陆地区新闻人员组团来台进行主题采访。上述作法实施以来,确实有助於缩短双方认知之差距及增进彼此之认识。

(四)加强两岸法政业务之政策规划及推动

1.落实两岸交流法制化:为解决两岸人民往来所衍生之各项问题,政府於民国八十一年制定「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并因应两岸情势发展,历经多次配合增修订必要条文;另协调各主管机关研议订定相关法规,已发布施行者计四十三种,其中废止者计十四种,本会亦适时与各主管机关研议修正相关法规。

2.结合民间力量,推动两岸法政交流活动:包括法律、公共行政、医药卫生及劳工等法政类交流活动,以促进两岸之相互了解,且适度建立沟通管道,有益於两岸间化解敌意;并蒐集大陆地区相关之政策及措施以为业务推动之参考。

3.建立两岸交流秩序:监於国家安全为政府推动大陆政策首要原则,针对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发生违常失序问题之检讨,自八十七年一月迄今,本会业已协调订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活动衍生问题之检讨及其因应措施」及分工,於八十八年四月一日经行政院治安会报通过并列管推动。惟在续行个案访视中,发现民间团体在邀访过程中,诸多违常失序情形出现,对於强化民间团体从事两岸交流管理机制刻不容缓。

4.加强大陆法律体系之研析工作:由於两岸交流,涉及大陆法律事务,为保障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停留期间之权益,有必要了解大陆现行法律体系及其法制化变迁趋向,以为政策研拟及解决两岸人民往来问题之参考,已完成之重要研究包括中共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影响变革研究、大陆地区司法审查制度、刑事程序法规、民事诉讼法、婚姻法与继承法及双边投资保障协定等。

5.加强大陆配偶生活辅导:面对与日增加之两岸婚姻现象,对於大陆配偶来台部分,因台湾地区地狭人稠,自无法容纳大量外来移民,除配额限制外,对来台者宜予正视相关问题并辅导其在台生活,同时基於人道考量,适度开放以在台事由延长停留期限,在生活面上考虑放宽照顾,同意加入健保及有条件开放在台停留期间工作许可,以期早日融入台湾社会;另对婚姻真实性加强审查,协调相关机关建立面谈制度及实地生活访视。

(五)加强港澳情势研析,促进台港澳交流与合作

1.加强港澳情势研析:编撰「港澳季报」,协助民众了解港澳政策;针对港澳当地违反自由、人权、法治及「五十年不变」等原则之重大争议事件,引述相关报导内容,作为检证港澳实施「一国两制」之参考;办理「港澳研究小组」会议,就重大港澳问题谘询学者专家意见,并将相关建议做成分办表,有助於强化政府有关港澳问题之智库功能;协助学者专家研究港澳重要问题,以作为政府港澳政策施政之参考。

2.推动台港澳交流与合作:九十年度办理邀访及接待港澳人士来台参访及协助我方人士赴港澳交流,促进港澳各界对我之了解及支持,共计有九十一团、二千零九十四人次,在「质」与「量」方面均较以往有所提升;协助中华民国港澳协会及中华港澳之友协会等民间团体办理台港澳政治、经贸、新闻、学术、艺文各项交流活动,均能达成预定目标,成效良好。

3.强化驻港澳机构之功能,增进台港澳关系:

(1)推动香港事务局在香港国际机场设立办事处:为便利大陆人士申换来台旅行证及提供两岸三地人民紧急服务,经我方多次与香港特区政府协调在香港国际机场设置办事处,香港特区政府终在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同意我方在香港国际机场设置办事处。

(2)澳门事务处扩大业务功能:澳门事务处成立後,本会随即奉院指示推动澳处扩大业务功能案。经澳门事务处与澳方多次接触,终获澳门特区政府於九十一年元月五日同意我驻澳机构开办澳门居民申请「入台证」、大陆地区人民及外国人士经澳门来台等业务,不仅可提供更便捷之服务,此一进展更可凸显我驻澳机构之官方性质,有助於澳门事务处地位及功能之提升。

(六)加强大陆政策宣导

1.加强新闻联系:每周举行例行记者会、每月举行委员会议及谘询委员会议後记者会,并随时配合重要会议及新闻议题,安排本会发言人与处长级以上人员对各传播媒体说明及发布新闻稿,九十年共计举办各式记者会及说明会一0九场次,发布新闻稿及新闻参考资料一一八篇。另亦邀请线上记者参与演讲会、赴美智库访问及各种联谊活动等,促进与媒体之联系沟通。此外,为掌握国内有关大陆政策与两岸关系之舆情,计提报二五三份每日舆情,以供决策参考。

2.办理国内宣导:

(1)针对国内各类团体及各界人士积极办理各项大陆政策与两岸事务研讨会、说明会等活动,九十年委托各县市政府办理「大陆政策与两岸关系说明会」二十一场次,委托媒体办理「选後政局与两岸关系」座谈会,以及举理两梯次「国会助理大陆政策及两岸关系研习营」活动等,透过政府主管人员、民意代表及学者专家等面对面沟通及交换意见,使国人对政府政策立场及施政作为有更深切之体认。

(2)运用大众媒体之传播力量,委外制播中广新闻网「两岸话题」及在中央广播电台新闻网及闽南语网二频道与高雄下港电台同步播出「两岸之间」广播宣导节目,中央日报大陆版并配合於同日刊出其播出内容;制拍「金马小三通」三支系列插播卡向金马地区民众宣导、办理网路有奖徵答活动、与新闻局合作制拍「金马小三通-两门同安」纪录片。

(3)安排本会人员赴国内各地宣讲计四十五场次,听讲人数高达七千余人;接待大专院校师生及机关团体来本会参访,以增进青年学生对大陆政策之了解,九十年计十三团、五0九人次。

(4)编印文宣资料:修订「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简介」(中英文、英文简明版),以及编印「台湾站起来--迎接向上提升的新时代」、「台湾站起来--迎接新时代的两岸关系」(中英文合订版)、「新政府大陆政策重要文件」等文宣小册,并上网供各界参考。

3. 办理海外宣导:

(1)安排本会高层主管适时分赴美洲、欧洲及亚太地区,参与海外侨学社团所举办之座谈会或研讨会等相关活动,共计二十梯次,说明我政府现阶段大陆政策及两岸关系现况,增进各国政学界、智库、新闻媒体及我侨学界人士对我政府政策立场之支持。

(2)邀访及联系旅外大陆人士及团体:邀请旅外大陆人士来台参访,藉由实地体会台湾民主化及经济建设成果,增进对我大陆政策之支持与了解。此外,加强联系旅外大陆人士及团体,协助在海外地区办理各项两岸关系学术研讨会、座谈会及出版等活动。

(3)补助学者专家赴海外地区参加研讨会:赴海外地区参加各项有关中国问题研讨会,经由讨论与意见沟通,增进海外政学界及媒体人士对我政府大陆政策之了解与支持。

(4)发行英文新闻信:定期发行英文新闻信(MAC News Briefing)共五十二期,向国内、外重要媒体负责人、政要、智库、学者专家、驻外单位等一千八百多个机构传达政府大陆政策及两岸关系重要讯息,以强化国际传播效果。

二、资源分配检讨

(一)人力资源方面 本会及所属机关法定编制员额为三四四人,预算员额为二二八人,仅及编制员额之六十六.三%。十年来随著两岸民间往来之频繁、大陆事务各项业务之急速增加,现有人力资源及运用,有必要作一重新检讨及因应未来发展趋势。 盱衡大陆、国际及国内情势之复杂多变因素,各个层次及面向之讯息蒐集、整合及研判,实非目前本会负责情势研判有限人力所能胜任。而因应加入WTO及推动两岸「三通」与经贸措施等之新情势发展,後续执行及检讨工作尤其庞杂,人力短绌问题亟须解决。 又为应两岸情势快速变化及相关交流政策之调整,现行两岸关系在法制架构上面临整体性之检讨修正,对於有急迫性,且牵涉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法制架构及两岸关系评估方面,宜加强人力配置。另在港澳业务之推动上,因应澳门事务处新增业务,拟设置机场办事处办理相关入台证事宜,现有人力资源已不够运用。 总之,基於大陆事务之推动,急需增加具情势研判之长才,拟议两岸经贸政策及相关配套机制之人力,并加速两岸关系条例之检讨修正及因应新增业务人力不足之窘境,有必要适时新增人力资源,以提升及强化各项业务推动之效能。

(二)预算额度方面 本会经费一向偏低,编列均本撙节原则,以发挥最大效果为支出之考量,随著两岸均面临共同加入WTO等新情势,诸多业务亟待推展,在预算额度及预算编列逐年缩减趋势下,对业务推动有所影响,实宜增加相关预算,以利业务推动。兹列举本会未来尚须争取预算如下:

1.目前本会对协助台商子女教育方面之作为,包括补助台商子弟学校教材、返台授课及办理台商子女返台研习活动。监於大陆方面干涉及删改台商子弟学校教材,以及台商子弟学校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并成立高中部等因素,为保持台商子女接受教育之完整性,增强渠等对台湾之向心力及减低对台湾之疏离感,相关辅导工作势须加强,现有经费显然无法因应此一新之形势。为此,本会乃研订「辅导大陆台商子女教育计画」,计画内容包含:鼓励台商子女返台接受补充教育及衔接入学、加强与大陆台商子弟学校互动、协助台商子弟学校教师进修、奖励优良师生及增进大陆台商子弟学校与国内学生交流等相关措施等。本计画已专案陈报行政院争取经费,以协助及辅导大陆台商子女教育问题。

2.由於内、外经济情势之转变,两岸经贸政策规划、执行及其後续工作在质量上均有明显增长,需加强政策评估规划及协调推动相关工作,实需增加预算,以利业务顺利推展。

3.由於两岸政策需藉由法制化落实执行面,因应两岸关系变化迅速,其前瞻性之专案先期研析规划及推动相关业务经费之需求,亦有增加编列预算之必要。

4.港澳工作方面,以往计画执行系偏重於办理港澳重要问题之研究活动,为有效利用过去长期蒐集之资料,研判相关情势,未来将规划建立港澳情势系统资料库。该资料库除可协助港澳情势资料之扫描、建档及查询工作外,并有助於情势研判之趋势分析及量化统计,对强化情势分析能力多所助益。另鉴於台港澳交流活动日益活络,未来将订定港澳人士来台交流规范,据以执行,使有限之资源发挥最大效用。

参、策略绩效目标与衡量指标

一、策略绩效目标

(一)业务面向策略绩效目标

1. 加强大陆及国际资讯蒐集、研究与情势研判,推动两岸关系正常化

(1)广集民意,建立政策规划之民意基础:定期办理例行性民意调查,调查结果供政府政策规划参考,并随时向社会公布,以利各界了解国内民众对大陆政策与两岸关系之民意脉动,凝聚国人之共识,更促使大陆及国际间正视我主流民意,对两岸情势良性发展,有所裨益。

(2)蒐研情资撰拟各面向分析报告:依我国面临中共威胁来源,蒐研相关情势,定期撰拟分析报告,供制定稳定两岸关系政策之参考。

2. 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促进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

(1)落实经发会两岸组共识,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稳健发展。

(2)配合两岸加入WTO新情势,适度调整两岸经贸政策。

(3)循序推动金马「小三通」、「三通」政策。

(4)强化大陆台商服务及辅导。

3. 增进两岸文教交流与资讯互通,辅导大陆台商子女教育

(1)规划及推动文教交流,并结合民间力量,充实交流内涵。

(2)加强两岸资讯流通,促进大陆对我正确认识。

(3)辅导大陆台商子女教育,增进台商子女对乡土之认识及了解。

4. 检讨两岸交流法制规范,建立两岸交流新秩序,强化交流管理机制

(1)研修(订)大陆事务法规,建立交流新秩序。

(2)强化交流管理机制,维护两岸关系正常化发展之环境。

5. 加强港澳情势之蒐集及研析,建构台港澳交流网络

(1)建置港澳相关资料库系统,作为决策及政策推动之参考。

(2)提升台港澳间之交流合作,促进台港澳关系正常化。

(3)加强港澳重要问题之研究及台港澳间之互动与了解,争取港澳人士对我之支持。

6. 加强海内外宣导,增进各界对大陆政策之了解与支持

(1)加强与新闻媒体及民意机关之沟通联系,争取对政府大陆政策之支持。

(2)发行各种文宣资料,正确传达政府政策及增进各界对大陆政策之认识。

(3)举办各类宣导活动,凝聚对大陆政策之共识。

(二)人力面向策略绩效目标

1.推动行政事务委外,合理精简机关员额

2.积极推动适合行政业务委托民间办理之业务项目。

3.因应业务变动,人力作合理运用及弹性调整。

4.依年度设定人力精简预算员额数(含约聘雇员额数)。

5.采取控留职员预算员额或裁减超额聘雇员额以精简人力。

6.如有新增业务请增预算员额数(含约聘雇员额数),当年度已计算精简值在内。

(三)经费面向策略绩效目标 节约政府支出,迈向财政收支平衡

1. 落实「行政团队公约」,力行简朴节约生活,珍惜国家资源。

2. 依本会岁出分配预算及计画进度切实严格执行,达成年度施政目标。

3. 将宝贵资源用在刀口上,用最少之钱、最少之人,做最多之事。

二、衡量指标

(一)业务面向策略绩效目标 策略绩效目标 衡量指标

策略绩效目标

衡量指标

衡量指标

评估体制

评估方式

衡量标准

年度目标值

91

92

93

94

加强大陆及国际资讯蒐集、研究与情势研判,推动两岸关系正常化

(10%)

蒐集国内、国际及大陆资讯,并研判大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外交、港澳、对台政策,以及有关影响两岸关系之国际、国内情势5%)

统计数据

完成情势研判分析报告之数量

60

60

60

60

定期办理民意调查,了解国内民众对大陆政策之看法(5%)

统计数据

民意调查

办理两岸关系及大陆政策民意调查之次数

6

6

6

6

促进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规划建构两岸经贸往来机制

15%)

依据经发会共识应办理事项之执行率(4%)

统计分析

经发会两岸组共识应办事项件数 x100%

80%

90%

90%

90%

 

 

「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执行计画」调整事项之执行率(4%)

统计分析

加入WTO两岸经贸总调整事项件数 x100%

70%

80%

90%

90%

金马「小三通」执行成果(4%)

统计数据

金、马与大陆福建往来人员之统计。

1.2万人

1.3万人

1.4万人

1.5万人

「陆委会台商窗口」服务成果(3%)

统计数据

提供台商谘询服务之件数

2000

2100

2200

2300

增进两岸文教交流与资讯互通,辅导大陆台商子女教育

(15%)

协助民间团体办理各项活动成效评估优良之比率(3%)

统计数据

100%

80%

81%

82%

83%

办理「民间团体大陆事务暨两岸文教交流研讨会」满意度(3%)

问卷调查

100%

70%

72%

74%

76%

台湾生活网站上网阅览人数成长率

3%)

统计数据

/ 该年度上网人数 100%

架站完成

2%

2%

2%

委托学者专家撰拟广播文稿总笔数

(3%)

统计数据

委托学者专家撰拟广播文稿总笔数

120

120

120

120

 

 

大陆台商子女返台研习满意度(3%)

统计数据

大陆台商子女返台研习满意度

75%

76%

78%

80%

检讨两岸交流规范,建立交流新秩序,强化交流管理机制

(15%)

研修(订)大陆事务相关法规

(8%)

统计数据

协调相关机关完成修订大陆事务相关法规之件数

5

5

5

5

强化两岸交流管理机制

(7%)

统计数据

定期汇报两岸社会交流之统计件数

12

12

12

12

加强港澳情势之蒐集及研析,建构台港澳交流网络

(10%)

建置港澳情势系统之进度(1%)

实地查证

系统完工之比率

80%

100%

100%

100%

撰写情势研析报告之件数(2%)

统计数据

统计年度撰写报告之件数

10

12

14

16

补助及自行办理港澳政策问题研究相关活动(研讨会、座谈会、港澳研究小组会议、研究计画、学术交流补助)之件数

(2%)

统计数据

统计年度活动之件数

8

10

12

14

增进台港澳间相互了解

(2%)

统计数据

(当年度台港澳交流团数(人数)-前年度台港澳交流团数(人数)) / 当年度台港澳交流团数(人数)x100%

 

20%

20%

20%

20%

 

 

提升台港澳交流层级

(2%)

统计数据

计算访宾总数

10

10

10

10

建立台港澳交流关系资料系统

(1%)

统计数据

计算建档资料总数

50

50

50

50

加强海内外宣导,增进各界对大陆政策之了解与支持

(5%)

办理各类定期与不定期记者会
(1﹪)

统计数据

统计记者会次数

60

60

60

60

举办各类座谈会、研习(讨)会及宣讲会等
(1﹪)

统计数据

统计座谈会、研习(讨)会及宣讲会等总次数

60

60

60

60

接见外宾、民间团体拜会及参访;邀请海外人士来台参访暨补助学者专家参与国际研讨会
1﹪)

统计数据

统计接见拜会、参访总次数

40

40

40

40

编印及制播各类文宣;发行英文新闻信(MAC News Briefing);处理Dear friend电子信箱
2﹪)

统计数据

统计编印及制播文宣、英文新闻信、电子信箱等总次数

64

64

64

64

备注:

一、评估体制之各数字代号意义说明如下:

1.指实际评估作业为运用既有之组织架构进行。

2.指实际评估作业由特定之任务编组进行

3.指实际评估作业是透过第三者方式(如由专家学者等)负责运行。

4.指实际评估作业为运用既有之组织架构并邀请第三者共同参与进行。

(二)人力面向策略绩效目标 策略绩效目标 衡量指标

策略绩效目标

衡量指标

衡量指标

评估体制

评估方式

衡量标准

年度目标值

91

92

93

94

推动行政业务委外,合理精简机关员额(15%)

年度预算员额数(含约聘雇员额数)人力精简之百分比(15%)

1

数据统计

/ 本年度预算员额数 x100%

0.9%

0..5%

0%

0%

注:本项人力面向策略绩效目标重点在本会配合行政院及立法院之员额精简政策所拟具未来四年人力精简计画,兹考量本会未来业务有增加与繁重趋势,故除91年外每年精简值设定在0.5%属偏低指标,旨在维持本会应有人力合理发挥。

(三)经费面向策略绩效目标 策略绩效目标 衡量指标

策略绩效目标

衡量指标

衡量指标

评估体制

评估方式

衡量标准

年度目标值

91

92

93

94

节约政府支出,迈向财政收支平衡(15%)

年度经常门预算与决算剩余百分比(15%)

1

统计数据

经常门预算数 x100%

1%

1%

1%

1%

肆、计画内容摘要

一、加强大陆及国际资讯蒐集、研究与情势研判,推动两岸关系正常化(策略绩效目标一之实施计画)

(一)广集民意,建立政策规划之民意基础

1.针对民众对大陆政策与两岸关系之看法,定期办理例行性民意调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针对特定主题办理专案性民意调查,提供政府大陆政策规划及决策参考。

(二)强化情势研判之量能

1.扩大资讯蒐研管道:与学术界及民间团体,针对大陆及国际、国内影响两岸关系重要情势发展,交换资讯及意见,俾强化情势之研判基础。

2.加强资讯之交换与整合:赓续进行各类大陆资讯系统及资料库维护,并以定期交换资料,或运用网路技术,与相关学术及研究机构进行资讯交换。

二、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促进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策略绩效目标二之实施计画)

(一)落实经发会两岸组之共识,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稳健发展

1.依经发会两岸组之共识,各相关机关除积极推动改善两岸航运措施、落实大陆投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政策及开放大陆人民来台观光政策外,并视执行成效持续进行协调,以充分发挥政策功能。

2.配合各项重大政策之後续推动,所涉各层面相关课题,将积极进行两岸经贸相关议题之研究,并持续进行两岸经贸协商之相关规划,俾利建构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之整体环境。

(二)配合两岸加入WTO新情势,适度调整两岸经贸政策

1.为因应加入WTO之新情势,本会会同相关机关完成「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执行计画」,优先进行两岸商品贸易调整及开放陆资来台投资服务业之相关规划,并逐步推动中。另积极规划之开放事项主要包括:开放两岸直接通汇、开放台商赴大陆直接投资、扩大两岸人员往来、开放两岸直接通讯、通邮等。

2.配合上述执行计画,逐步推动两岸经贸政策调整各项工作,并积极进行相关配套政策之规划及推动,期在两岸加入WTO後,双方可以在共同规范下加强经贸之互动,奠定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之基础。

(三)循序推动金马「小三通」、「三通」政策

1.政府推动金马「小三通」政策,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试办一年多以来,获致之重要成效包括:「小三通」相关航运、人员、货品等往来,已逐步推展扩大,并维持相对稳定之交流;地区治安及整体安全情势良好,有助政策稳健顺利推动;体现政府照顾金、马地区民众生活之用心,为金、马民众赴大陆进行各项交流,开辟一条便捷、有安全保障之合法管道;促进金、马与大陆福建地区经贸关系正常往来,展现政府增进两岸良性互动之善意与诚意。现阶段已确定「小三通」试办期间延展一年,政府将持续进行检讨及作必要之调整。

2.「三通」政策之规划:「三通」须配合客观条件分阶段进行,有关通商及通邮(包括通讯)部分已纳入上述「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执行计画」,有关通航部份,政府相关机关就通航所涉经济、社会、政治乃至军事等各层面课题进行影响评估及因应规划,除委托专家学者进行研究外,亦将持续办理相关研讨会及座谈会,并将透过两岸协商予以落实推动。

(四)强化大陆台商服务及辅导

1.持续推动「台商窗口」服务计画:整合政府有关单位与民间之资源,并借重两岸台商组织之力量,持续加强提供台商所需各种服务,项目包括两岸经贸资讯服务、两岸经贸谘询服务、两岸经贸申诉服务、大陆台商在地服务等,同时为确切了解台商在大陆面临之经营问题,并听取台商对政府之相关建言,本会与经济部、海基会、工业总会共同於每年三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办理大陆台商协会负责人联谊座谈会,以及每年不定期於北、中、南三地举办大型台商座谈会等,期藉由面对面之双向沟通,凝聚台商对政府之向心力,并提供制定两岸经贸政策之参考。

2.建立大陆台商产业辅导体系:政府基於「深耕台湾、布局全球」之经济发展策略,推动建立大陆台商产业辅导体系,研议协助相关技术及管理服务机构赴大陆服务台商,以提升厂商竞争力。

3.准许未核准赴大陆投资厂商补办登记:配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五条之修正,针对大陆投资厂商补办登记之范围、条件等进行规划,另研议未经核准(或以股东个人名义)已赴大陆之投资,回归在台公司补办登记之可行性,提供厂商正常经营之环境。

三、增进两岸文教交流与资讯互通,辅导大陆台商子女教育(策略绩效目标三之实施计画)

(一)规划及推动文教交流,并结合民间力量,充实交流内涵。

1.研拟重要交流策略:透过专案会报及谘询座谈,强化机关间之协调及联系,集思广益、齐一观念步骤,并解决交流衍生之问题。

2.推动两岸文教交流活动:主动规划交流项目,加强重点项目之交流,拓展交流领域,以提升交流水准。

3.加强两岸文教交流之管理:办理「民间团体大陆事务暨两岸文教交流研讨会」,加强与民间之联系与互动;强化「两岸文教交流活动资料库」,以充分掌握交流情形。

(二)加强两岸资讯流通,促进大陆对我正确认识

1.加强两岸正确资讯之传递:委托传播媒体制作两岸关系系列节目、邀请熟稔两岸关系学者专家上节目剖析两岸关系及办理有奖徵答活动,并协助大众传播事业单位加强资讯传递。

2.建置「台湾生活网站」:运用电子网路无远弗届之力量,介绍台湾自由、民主、多元化之社会发展现况及优质文艺活动,增进大陆对台湾有更深入之了解。

(三)辅导大陆台商子女教育

1.鼓励台商子女返台衔接我方教育:为顾及学生受教育之完整性及因应大陆当局泛政治化之作法,委托专业单位重新编写教材、每年定期办理台商子女返台研习营活动、提供升学相关资讯并办理返台衔接教育说明会等,以鼓励台商子女返台接受补充教育及衔接入学。

2.加强与大陆台商子弟学校互动:主动提供国内教育资讯、办理教职人员座谈会、协助学校办理亲子教育活动等,以加强国内与大陆台商子弟学校互动。

3.协助教师进修、奖励优良师生及人员:提供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努力向学、协助教师返台进修以提升教学品质,并对於办学完善、克尽职责及表现优良之校长、教师及有关人员予以奖励。

4.增进台商子弟学校与国内学生交流:协助台商子弟学校与国内学校作校际交流,鼓励学生参与国内各类大型校际学生活动,增进台商子弟学校与国内互动,使其与国内教育环境不致产生疏离感。

四、检讨两岸交流法制规范,建立两岸交流新秩序,强化交流 管理机制(策略绩效目标四之实施计画)

(一)研修(订)大陆事务法规,建立两岸交流新秩序

1.研修(订)大陆事务法规:因应两岸加入世贸组织及落实经发会「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前瞻两岸新情势,就两岸交流现行法规,会同相关机关进行整体性检讨,以符交流需要。

2.促进两岸法政交流:促进两岸法政交流活动,规划两岸司法机关相互协助个案,整合国内相关团体之交流经验与资源。

3.培训两岸法制事务人才:因应两岸加入世贸组织、开放通航等重大变化,以及重建两岸交流秩序管理机制之需求,加强办理本会及各机关团体处理两岸交流事务之法政事务人才培训,以强化工作职能。

(二)强化交流秩序管理机制,维护两岸关系正常化发展

1.强化专业交流管理:对於大陆人士来台从事专业交流活动,持续检视其交流实况及发展趋势,调整现行作业缺失,改善大陆人士来台审查作业机制,以掌握两岸交流过程。

2.推动两岸犯罪防制:加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研议有效方式,遏止偷渡等不法行为,以累积互信,并加强国际合作,交换涉及大陆犯罪情资及处理经验。

3.强化社会交流管理:基於人道考量,结合管理及落实两岸验证作业,导正两岸社会交流秩序。

4.循序渐进调整大陆配偶政策:依「生活从宽、身分从严」方式,辅导大陆配偶在台生活,适度放宽相关法规提供相关资讯,并协调相关机关配套加强审查,建立面谈及实地访视机制。

5.建立纠纷案件处理模式:委托民间团体协调办理两岸交流衍生相关个案,以建立两岸纠纷案件之处理模式。

五、加强港澳情势之蒐集及研析,建构台港澳交流网络(策略绩效目标五之实施计画)

(一)加强港澳情势之蒐集及研析

1.建置港澳情势系统,以强化资讯蒐集、整理及研判能力。

2.增加对港澳重要问题之研究:持续办理港澳研究小组会议、撰写港澳相关情势研析报告、补助学者专家或民间机构研究重要港澳问题,以及举办相关研讨会与座谈会。

(二)建构台港澳交流网络

增进台港澳间相互了解:赓续规划及办理港澳重要人士之邀访活动,筹组我方重要人士赴港澳访问,增进彼此之沟通联系与实质交流,以期提升交流深度与广度,并强化宣传与游说工作,争取港澳人士等对我之认同与支持。

六、加强海内外宣导,增进各界对大陆政策之了解与支持(策略绩效目标六之实施计画)

(一)加强国内各界之沟通与联系,凝聚大陆政策共识

1.加强媒体及民意机关之沟通:建立本会发言人制度,适时提供正确资讯,以加强与各级民意代表及媒体之沟通和联系,化阻力为助力。

2.凝聚国内民众对政府大陆政策之共识:举办各类座谈、研习等活动,以面对面方式宣导政府大陆政策,促进对两岸关系之正确认识,并加强与各级政府、各类团体及民众之沟通。

3.运用传媒,深入民众生活:制作节目、宣导片及办理有奖徵答等,透过电视、电台、电子媒体及户外看板适时播放,以深入基层及民众生活,扩大全民对大陆政策之认识。

4.强化各级政府人员处理大陆事务之能力:办理中央及各县市政府大陆工作研讨会,除凝聚对大陆政策之共识,并协助地方政府推动大陆工作相关计画,培养基层大陆工作人员能力。

(二)加强正确资讯传播,促进国际社会对我了解

1.加强国外宣导活动:安排本会人员或学者专家赴欧、美等全球各国向海外各界说明政府大陆政策;规划与外交部、新闻局及侨委会等机关或海外智库於海外召开两岸关系与大陆政策研讨会,促使国际间了解并重视我政府有关大陆政策之立场。

2.加强国际传播:主动将本会重要之记者会纪录、新闻稿及政策说明文件等,发行英文新闻信(MAC News Briefing)予国际媒体、智库等,加强大陆政策及资讯之对外传播;另并设置Dear friend本会电子信箱,适时将我政府高层首长大陆政策重要谈话等相关资料予各国重要人士,以争取国际之支持。

伍、中程经费总需求表


陆、计画关联表

计画编号及名称 关 联 计 画 配 合 关 系 关联计画所属机关
2.2因应两岸加入WTO,落实推动两岸经贸政策调整   依据行政院院会通过之「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之执行分工及办理时程」所订分工表,协调各相关机关按既定时程落实推动。 经济部、财政部、交通部、中央银行、农委会、经建会
2.3促进金马「小三通」相关航运、人员、货品往来   配合行政院金马「小三通」指导委员会及本会金门及马祖行政协调中心等运作机制,持续协调各相关机关推动各项相关业务。 交通部、经济部、财政部、内政部、国防部、法务部、中央银行、农委会、海巡署、卫生署、金门县政府、连江县政府
3.1规划及推动文教交流,结合民间力量,充实交流内涵   邀集教育部、新闻局、体委会等相关机关,透过文教会报、专案会议或谘询座谈等方式,加强协调及联系,齐一观念步骤,拟定交流措施,解决交流衍生之问题。 教育部、新闻局、青辅会、体委会、国科会、原民会、境管局等
6.2加强正确资讯传播,促进国际社会对我了解   规划与外交部、新闻局及侨委会於海外召开两岸关系与大陆政策研讨会,促使国际间了解并重视我政府立场。 外交部、行政院新闻局及侨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