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持续松绑港澳学生来台就学规定,吸引优秀港澳学生来台就学及毕业後留台发展贡献所学

内容:

1、协调教育部105年5月18日修正发布「香港澳门居民来台就学办法」(下称就学办法),增列「专科学校法」为本办法之法源依据及放宽来台就学之港澳学生得申请就读、自行转读或升读经专案核定之学位专班。

2、协调教育部於105年11月25日修正发布「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使兼具外国籍之华裔港澳学生可以外国学生身分来台就学,其就学相关权益比照侨生(港澳生)办理。

3、为因应陆港澳同城化趋势,教育部复於106年7月7日修正发布就学办法,将港澳居民申请来台就学,须於「港澳或海外」居住,放宽为於「境外」居住即可。

4、为提供港生来台升学更多元管道,协调教育部於107年7月12日行文各公私立大学校院开放具香港副学士(或高级文凭)资格学生可来台升读学士班(原仅能升读技术校院),各校并可於学生入学後依学则提高编级修读大三。

5、因应香港学术及教学自由遭大幅限缩、青年学子转往海外就学意愿上升,协调教育部於111年4月25日修正发布就学办法,开放港澳学生来台就读高中及五年制专科学校。

6、111年6月13日修正发布「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新增觅职居留规定,俾利港澳学生毕业後得最长一年在台觅职居留,另增订申请定居时,前就读硕、博士班期间得折抵居留期间之规定,俾助延揽在台就学港澳生为我所用。

绩效:

1、112学年度在台就学之大专院校港澳生计9,699人,合计占侨生及港澳生总数之第1位,其中香港计7,854人,澳门计1,845人;另111学年度起开放境外港澳学生来台就读高中及五年制专科学校,计13人报读10所学校,112学年度计有7人报读7所学校。

2、上开放宽措施以多元管道吸引更多港澳学生来台就学,并於毕业後留台工作,让更多优秀港澳人才成为促进我社会发展之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