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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洽签「和平协议」等两岸政治性议题之立场

  • 发布日期:108-02-19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23号

一、追求和平,但不与坚持武统与「一国两制」的政权谈投降式的政治协议
两岸和平稳定发展,是民进党政府一贯的主张,台湾也一直扮演稳定台海及区域和平的角色,但现阶段两岸要和平,就是中国大陆要放弃武力威胁,中共不放弃武力统一,再多协议也没用。在北京当局不断强加「一个中国原则」、「一国两制」的政治框架於台湾的前提下,政府不主张签任何消灭国家主权及台湾民主的政治性协议。

二、政府将建立完善的民主防卫机制及安全阀
针对两岸间的任何政治性协议,政府已规划建立一个强力的民主防卫机制,也就是总统所说的「民主防护网」,以避免任何政党执政,将个人或政党意志凌驾在民意之上,以主权当作筹码,导致危害主权、伤害民主的不可逆结果。

三、相关程序必须经过高标准、高门槛的民意检验
这个民主防卫机制及防护网,不是现行公投法的标准,而是最高的门槛,我们的规划就是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建立相关的民主监督程序。也就是涉及政治议题的谈判,必须由行政院提出谈判计画,立法院要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同意才可以去谈。在这之前,为了解民意动向,行政院可以举办谘询性的公投,不受《公投法》限制,因为谘询性公投最主要是作为参考。有关谘询性公投的办法,请行政院订定。两岸政治性议题谈完回来後,因为立法院有审议权,所以应该要有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员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同意後公告,再进行全国性的公民投票,要全国选举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这麽高的门槛,最主要是涉及两岸的政治议题,若社会没有高度共识,会带来更大的争议与纷扰。


新闻联络人:洪伯昌
电话:23975589分机7021

类别

1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