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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视并维护学术自由,两岸交流应秉持公平、对等、尊严之原则

  • 发布日期:106-03-07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17号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讲学自由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这是宪法明文规范,学术自由应被尊重及维护,不应依任何理由加以限缩、侵害。两岸人民往来,包括青年学生的互动,可以促进彼此的认识,有利於两岸关系和平与稳定;我们支持两岸青年学生及学术交流活动持续进行,但双方应秉持公平、对等、尊严之原则,以及相互尊重的态度,中国大陆相关学校不应对我方学校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有关大专校院签署「承诺书」乙案,目前已由教育部进行行政调查,因各学校签署文件之态样与内容文字不同,仍需时间进行事实厘清及後续法规的适用。

政府再度呼吁中国大陆不应该把政治考量带到两岸青年学生交流活动,我们欢迎中国大陆青年学生来台与我青年学生共同切磋学习,并期盼两岸共同珍惜并维护多年来交流的成果。

新闻联络人:黄若晴
电话:23975589分机7025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