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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公布「对台31项措施」周年,其实施成果「言过其实」,所谓「惠台融合」意在「利中促统」

  • 发布日期:108-02-27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28号

关於中国大陆国台办公布「对台31项措施」满周年之实施成效及对我之影响,陆委会表示,一年来中国大陆各地方和各部委配合北京促统政策,已出台几千项配套措施,惟多属形式上的政令或法规宣示,相关内容不改其「名为惠台、实则利中」之本质。其实施周年对我之影响,经多方验证,并不明显。陆方国台办今天公布实施成果,并推出名称为「31条」的APP,多数言过其实,注重包装而忽略对台的实质权益保障。

「对台31项措施」实施周年对我影响有限

去年公布的「对台31项措施」,大多属於既有措施或与外资待遇相同之内容,在其实施周年後,虽然中国大陆各地方均推出「落实」措施,但仍不脱31项措施本质,且普遍未能落实执行。经相关机关评估,对我影响仍属有限,依据相关统计,107年台商赴陆投资金额为85亿美元,较上年减少8.1%,系连续3年负成长,诸多台商反映未感受优惠,在陆投资日益困难;106年国人赴陆就业为40.5万人,持续呈下降趋势;学生赴陆就业、实习人数及教师赴陆任教均未大幅成长,台生赴陆就读「高校」3千余人,远逊於赴其他国家留学的3万多人。

推出APP及样版宣传不如多做实事

国台办改变宣导方式,推出「31条APP」及「受惠」样版,意图夸大实施成效,反而凸显其「惠台」名不副实。事实上,许多台商反映适用上仍有许多困难或无「受惠」感受,例如:领取「居住证」後,在办理信用卡、搭乘高铁或飞机等仍未能享有「同等待遇」之便利。大陆委员会呼吁国台办,与其大张旗鼓办宣传,不如多做实事,确确实实改善台商、台生等在陆待遇,保障其应有之权益及人身安全。

陆方经济吸纳及政治促统意图难达成

31项措施中有多项系中国大陆因应经济发展及美「中」贸易冲突需要,而藉此强化对我科技产业技术及人才磁吸,并扩大台湾经济对中国大陆之依赖。惟因「中国制造2025」已引起国际警戒,经济成长下滑亦影响对我企业吸引力,其吸纳台湾经济实力的意图实难达成。陆方对台31项等相关措施的主要目的,在利用片面开放措施深化两岸融合,意图拉拢台湾民心,分化台湾内部,以加速两岸统一进程。但因北京宣布不放弃武力犯台,外交打压,制造两岸和平发展的人为障碍,再多的融台措施也难以拉近两岸的距离。

「便利」及「同等待遇」措施隐藏风险需谨慎防范

在31项措施之外,陆方若干配套措施存在的风险亦不容忽视。例如:对在陆国人核发「居住证」,以「便民」之名,将我国人纳於其管制下,挑战我国法律对两岸人民区隔的界线,削弱我国主权,对个人亦有隐私遭监控及成为徵税对象的风险;形式上取消台湾人民在陆就业需申请「就业证」的规定,但实际上仍面临差别待遇及当地职工排斥问题;将在陆国人纳入大陆「五险ㄧ金」社会保险,未必符合国人实际需要,且加重国人负担等。

政府持续「壮大台湾」,优化台湾整体环境

因应陆方对台31项措施及全球经济情势变化,政府持续推动「壮大台湾」相关措施,并大力宣传。107年3月16日公布39项具体作为,除少部分涉及修法仍待立法院审议外,多已完成并持续实施中,有助台湾产业发展及留才揽才。「欢迎台商回台投资行动方案」亦已成功促成12家台商回台投资计新台币323亿元,并创造3,900个就业机会。近期行政院更推出「强台措施」,包括订定海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国防产业发展条例,以及修正产业创新条例、营业秘密法、著作权法等,为台湾产业及人才营造更好的投资及发展环境。

政府将持续关注「对台31项措施」後续发展及影响

经评估陆方「31项对台措施」对我方影响仍然有限,惟因陆方持续强化对我各项措施,尤其针对青年、学生、高科技,值得我方警愓及预为因应。本会依据行政院指示,於107年4月2日会同相关机关成立之长期性专案小组,仍持续针对中国大陆对台相关措施进行追踪与研析,将适时完成研析报告後,向社会大众进行说明。

新闻联络人:黄若晴

电话:2397-5589分机7025

类别

1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