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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赴港澳请勿带电击棒等违禁品,前往疫情流行地区,请留意自我防护

  • 发布日期:106-01-26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06号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提醒国人赴港澳,切勿携带电击棒、瓦斯喷雾器等港澳政府列为管制之物品,以免误触当地法令。另港澳入秋以来已出现境外移入之 H7N9 流感病例,国人前往疫情流行地区,请注意自我防护。

陆委会表示,在香港或澳门,电枪类装置(如电击棒、TASER电击枪等)、瓦斯喷雾器、伸缩警棍等物品,被视为具攻击性武器,倘持有或随身携带,抑或放置於托运行李中,一经当地警方查获,将对持有者进行检控,处以罚款或监禁,请国人切记勿携带前述物品前往港澳或经港澳中转,以免影响个人行程。

陆委会并提醒国人,港澳政府日前已公布入秋以来数起境外移入之H7N9流感病例,春节长假期间,国人倘前往流感疫情流行地区,应提高警觉,并注意个人卫生和自我健康防护;返国後,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戴口罩就医,并告知医师旅游史。

国人在香港、澳门倘遇急难事件,请拨打我驻港澳机构24小时联系电话,陆委会香港事务局紧急联络电话(852)6143-9012、(852)9314-0130,陆委会澳门事务处紧急联络电话(853)6687-2557。

新闻联络人:洪伯昌
电话:23975589分机7021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