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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第254次谘询委员会议与会委员发言重点

  • 发布日期:106-08-29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於日前举行第254次谘询委员会议,主题为「从李明哲案看台湾NGO从事两岸交流的认识与挑战」,与会谘询委员发言及讨论重点摘录如次:

1. 与会学者引言报告指出,李明哲案发生迄今,关於其遭关押地点、健康情况,及侦讯期间当事人相关权利保障等问题,到现在外界都不清楚;这事件对台湾NGO在中国大陆从事交流活动,造成很大冲击。引言也提到,陆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於今年1月实施後,任何境外NGO均须在陆方经过合法登记获得许可後,始得在其境内活动,且大陆方面早在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後,就已经逐步加强对境外NGO的控管,这使得境外NGO团体在大陆进行交流活动时,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2. 与会委员表示,或许各界对於如何营救李明哲所提出之解决方案不尽相同,但期盼李明哲能早日平安、尊严返台之心意是一致的;有委员认为,李明哲家属强调人权及拒绝私了的主张,应是陆方第一次遭遇此种家属的回应方式,使得本案具有其独特性;部分委员则建议,面对陆方强势态度,我方应采取较为沉稳的作为,更有技巧的处理应对,且李明哲可能不是最後的案例,未来仍有可能会有其他案件再发生,政府对此应有较长远的因应与规划。

3. 部分与会委员指出,台湾NGO非常多元且具有活力,是我方在进行两岸交流时的优势;但目前陆方对境外NGO在陆活动之监控程度加强,除了慈善救援、扶贫、社区营造等NGO活动较能为陆方接受外,从事其他活动之风险相对较高,此种状况,有人臆测在中共十九大後,会不会对管控比较放松,但因陆方近年国安法网络已经形成,未来可能仍会严格执行,对此台湾NGO应提高警觉并加强合作,共同面对因应这样的情势。

4. 与会委员也提醒李明哲案突显两岸彼此之间对民主、自由存在很大差距,建议政府应统整目前台湾NGO赴陆交流面临之问题及风险,并定期告知NGO团体相关讯息;且政府应更重视两岸社会面的交流,在两岸三通後,两岸社会交流已扩及至民间团体及个人,政府於相关政策及规范上,也要做好因应,让两岸社会面的交流更有序进行;此外,政府也要透过适当方式提醒国人,赴陆交流的风险及应注意的事项。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