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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委员会针对台湾民间团体就因应香港修订「逃犯条例」所提呼吁之回应

  • 发布日期:108-06-12

108年6月12日

一、有关请本会就香港修订「逃犯条例」赴立法院临时会专案报告,本会尊重立法院决议安排,并配合办理。至要求港府停止修法乙节,本会已於6月9日发表相关声明,未来亦将持续表达关切。

二、有关研拟发布紧急命令、停止港澳条例部分适用,本会原即持续评估香港情势发展,适时研议透过适当方式应处。

三、有关优先管制香港公务员、警察来台,本会将在既有机制下,持续完善相关规范,并强化台港人流管理。另政府为打击违法陆资,近期已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之1修正案,提高罚则以遏阻违法行为;後续将协调相关机关,精进防范陆资假借港资来台作为。

四、本会长期密注香港总体情势,每年均定期研提评估报告,并持续蒐整违反「一国两制」及人权状况之争议事件表。未来将持续关注相关情势发展,俾做为我是否调整对香港定位与政策之依据。

类别

1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