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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共全国人大会议将审议「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之回应

  • 发布日期:109-05-22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30号

一、中共为巩固其对香港之统治,长期以来即不断催促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立法;去年「十九届四中全会」,更将建立维护国安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视为港府及社会各界之紧迫任务。反映中共缺乏自省能力,一味错将香港情势不稳定的根源,归咎於外部势力、「港独」分离主义,爰急欲立法防范其所谓的国安漏洞。且此一立法举措如属实,则刻意回避香港立法会程序。

二、任何一个文明国家的法律,理应是人民的保护伞,而非箝制自由的枷锁。我们认为,假借国安之名,侵害香港民主人权自由,非但将徒增港人不满及社会不稳,更会升高各国人士在港风险,危及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希望相关方面三思,勿因错误的决策,让香港陷入更大的混乱,本会亦将持续密注相关发展。

新闻联络人:陈先生
电话:2397-5589#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