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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呼吁陆方尽速做出符合人权普世价值之处置,让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

  • 发布日期:106-09-11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63号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李明哲先生3月19日自澳门进入中国大陆遭陆方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达177天。期间陆方仅透过国台办2度对外发布声明,未能详细说明案件事实,陆方也拒绝家属赴陆探视。虽然今(11)日开庭审理,李明哲先生当庭认罪,这样未尽符合法律正当程序保障的过程,并非外界所能完全认同或接受。

本案检方指控李明哲先生构成中国大陆刑法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陆委会指出,李明哲先生关心中国大陆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发展,他透过网路社群及其他方式与中国大陆朋友交流,宣扬分享民主、自由、政党政治之经验及理念,对於追求民主自由与人权保障普世价值的行为,均应给予应有的尊重。

陆委会强调,本案深受国际及台湾社会高度瞩目,也攸关中国大陆对外之人权形象,同时影响两岸关系发展,呼吁陆方於今日庭讯後,妥适回应各界共同期待,审慎做出符合普世价值及人权潮流之合理处置,政府仍会持续尽全力协助家属,期待中国大陆尽速让李明哲先生平安返台。本次家属及有关人员能顺利赴陆,两位家属也探视了李明哲,相信大陆方面所采取的这些作为,对两岸互动有正面的意义。

新闻联络人:蔡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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