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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港府在台「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暂停运作我方立场说明

  • 发布日期:110-05-18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04号

一、对於港府今做出暂时停止其在台办事处运作的决定,无论是基於何种原因,我方均予尊重。惟香港在台办事处系依据台港2011年互设办事处共识而成立,并已运作多年,今港府单方面做出此一决定,我方甚感遗憾。

二、为顾及台港民衆福祉,保障我在港国人权益,我方驻香港办事处人员仍然会坚守岗位,持续运作,提供台港民众相关服务。

新闻联络人:吴小姐

电话:0963-60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