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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業務

民國九十三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未來展望與努力方向

三、經濟業務

(一)持續辦理兩岸「直航」及「三通」之推動及協商後續工作

為展現政府對改善兩岸關係的誠意與信心,在民國94年兩岸臺商春節包機順利啟航之後,將依照陳總統於民國93年11月10日在國安高層會議指示:「現階段我們可以臺港航線協商模式,立即與對岸就雙向、對飛、不中停第三地等問題協商貨運包機及春節包機的營運,為兩岸直航開啟契機」,積極進行各項準備工作,持續積極推動兩岸海空貨運便捷化措施,以具體行動落實對臺商權益的照顧與保障。並期待春節包機的協商,可做為進一步推動兩岸協商談判的準備,開啟兩岸良性互動的新局面,為政府推動貨運便捷化措施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賡續進行加入WTO兩岸經貿政策之調整工作

1. 持續進行兩岸在WTO進行協商事宜之評估及規劃。

2. 配合兩岸條例之修正,規劃陸資來臺從事事業投資之相關政策、法規及管理機制。

3. 持續推動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產,並就後續法制及相關配套進行規劃調整。

4. 配合經濟部辦理中國大陸物品開放進口項目定期及不定期檢討事宜。

(三)配合兩岸法制之調整,協調各有關機關推動相關政策及法規調整

1. 持續協調推動開放陸資來臺從事事業投資之法制及配套規劃,訂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相關配套措施。

2. 循序檢討調整兩岸金融往來政策,檢討修正兩岸金融、保險、證券往來許可辦法,逐步擴大對臺商之金融服務。

3. 協調訂定「跨國企業聘僱大陸地區人民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循序處理大陸人民來臺工作問題。

(四)「小三通」政策之通盤檢討及法制調整

「小三通」實施以來,政府依據執行情形及金馬當地民眾反應,已進行4次政策檢討及調整,並逐步擴大開放範圍。配合兩岸關係條例之修正發布及金馬當地港埠機場軟硬體設施之改善,政府並於民國93年3月1日起進一步調整相關措施,包括開放所有中國大陸臺商(含幹部及眷屬)、褔建榮民等得申請許可經金馬往返兩岸,已適度提升金馬中介功能,並有力回應民意需求。未來政府將配合整體政策,持續就人員交流、申請程序及各項執行作業進行檢討,讓「小三通」運作更為順暢。

(五)全面提升中國大陸臺商之輔導及服務工作

為因應中國大陸投資新趨勢及落實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提升中國大陸臺商輔導及服務之功能,未來做法包括:

1. 加強「陸委會臺商窗口」服務功能: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並借重兩岸臺商組織力量,加強提供臺商所需各種服務。

2. 建立中國大陸臺商產業輔導體系:政府基於「深耕臺灣、佈局全球」的經濟發展策略,推動建立中國大陸臺商產業輔導體系,並研議協助相關技術及管理服務機構赴中國大陸服務臺商,以提升廠商競爭力。

3. 強化中國大陸臺商聯繫機制:由海基會成立「大陸臺商聯繫服務小組」,作為提供臺商資訊及傳遞政府資訊之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