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三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九、會計業務
(一)完成本會及中華發展基金94年度概算及預算案
本會94年度概算,依行政院核定中程歲出概算額度6億5,858萬8千元,審慎評估檢討各工作計畫,貫徹零基預算精神,務期落實年度施政重點,並配合行政院「加強兩岸交流合作,推動全民外交,鞏固國家和平安全」之施政重點,編列各項推動業務計畫。此外,為落實陳總統政策指示,推動「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計畫,經報行政院請增額度外預算,獲行政院同意增列1,900萬元,即縝編各業務預算,完成籌編94年度預算案,計6億7,758萬8千元,中華發展基金編列業務費用7,531萬8千元。
(二)有效控制預算執行
本會預算之執行,均依據施政計畫及法定預算之項目及內容,除遵照預算、會計、審計、執行要點等相關法令規定外,並秉持簡樸節約經濟有效原則,務使經費支用均能有效達成本會施政目標。定期將各單位預算執行情形,提報主管會報檢討分析,以有效掌握計畫及預算執行進度,93年度決算本會財務會計工作執行率達96.37%。
(三)簡化本會經費處理流程
為配合提高行政效率,簡化公文處理流程,通盤檢討本會經費作業程序,提出宴客申請單、計程車資之申請、撥付第一期合約款、各項費用之預借款、簡併經費核銷撥款流程、駐港澳經費核銷案等六項簡化作業,經檢討評估成效,可達立即預借之便利性,及縮減公文處理時程、減紙及減文、縮短領款時程之效益。
(四)推動「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
93年度配合行政院主計處規定帳務系統全面改版為GBA會計系統,為利年度帳務之銜接,除建置新資料外,並已重新建置舊系統已製開之各類傳票,順利轉換為新系統作業,提升整體會計業務行政效率及作業品質。
(五)加強財物管理及內部控制
為確保本會公款及各項財物安全,除按月核對銀行及公庫帳目,嚴格控管與核對各項單據及憑證外,派員至秘書處就現金、禮品、消耗品、非消耗品、及固定資產等,採分別盤點或抽點方式查核財務管理情形,以確保安全;派員赴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就其內部控制及會計業務進行查核及輔導,以健全財務控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