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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5-06-08

一、現階段兩岸經貿政策思維

(一)維護現有聯繫機制,持續良性溝通對話:對話和溝通是達成維持兩岸關係和平穩定最重要的關鍵方式,政府將致力維護兩岸現有對話溝通機制,秉持相互諒解、求同存異的政治思維,持續良性溝通與對話。

(二)珍惜過去累積交流與互動成果,保障民眾權益福祉:20多年來雙方交流、協商所累積形成的現狀與成果,是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既有政治基礎之一,兩岸都應該共同珍惜與維護。目前兩岸兩會已簽署生效的21項協議,都是與兩岸民眾生活福祉、健康權益及財產生命安全息息相關,亦將繼續有效,由各議題主管機關持續聯繫實施。我們認為,協議有效落實執行,是以民為本理念的體現,希望兩岸共同努力持續推動,保障民眾最大利益。

二、具體作為:

(一)維護兩岸現有對話協商機制與平臺:包括陸委會與國臺辦、海基會與海協會對話協商機制、21項已生效兩岸協議主管機關之間,以及「小兩會」等溝通聯繫平臺。

(二)持續落實已生效21項兩岸協議執行現狀:陸委會將會同協議主管機關進行檢視,並持續就協議執行情形與陸方溝通,掌握協議執行情形及可能衍生問題,以利風險管控,研議妥適處理措施,以確保兩岸民眾福祉權益。

1、 妥適處理陸客來臺觀光、臺灣柑橘輸陸檢驗檢疫問題:政府已研議應對策略及配套措施,並做好風險管控,持續與陸方溝通,妥適應處。

2、 保障臺商權益,持續推動兩岸投保協議:政府肯定臺商對兩岸關係及兩岸經濟發展的貢獻,將因應新形勢,提供臺商協助與服務,作臺商最大的後盾。與臺商權益有關之兩岸投保協議,亦將持續推動,並且透過雙方業務主管機關聯繫協處機制,提供臺商投資糾紛或人身安全案件之協助,保障臺商相關權益。

三、未來推動方向

(一)落實傾聽民意、決策透明,遵循臺灣最新民意和最大共識:政府推動兩岸政策將落實傾聽民意、決策透明,及依循民主的原則與程序,遵循臺灣最新的民意和最大的共識,堅守和平原則及利益共享原則處理兩岸事務。在政策形成的過程中,政府將超越黨派,努力促成內部和解,強化民主機制,凝聚共識,形成一致對外的立場。

(二)調整兩岸經貿政策,讓產業良性競爭互利共生:

1、 因應臺灣經濟發展新模式,調整兩岸經貿政策,讓產業良性競爭,互利共生:因應打造臺灣經濟發展新模式的總體施政目標,政府將在兼顧國家總體經濟利益與市場法則前提下,檢視調整兩岸經貿政策,讓兩岸產業良性競爭,互利共生,並建構經濟安全機制及配套、降低風險。

2、 服貿協議、避免雙重課稅協議將依監督條例補足監督程序:兩岸貨品貿易協議,政府將根據過去談判基礎檢視評估,並依立法通過之監督條例規定推動後續協商工作。另,針對已簽署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政府也將依兩岸監督條例,補足相關監督程序後完成生效,以利推展兩岸相關經貿合作。

(三)與對岸就共同參與區域經濟發展相關議題,尋求合作與協力的可能性: 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強調,將積極參與區域事務,加強和區域的連結,並參與多邊及雙邊經濟合作及自由貿易談判,包括TPP、RCEP等,提升對外經濟的格局與多元性政策;有關新南向政策方面,政府樂願和對岸就區域發展的相關議題,坦誠交換意見,尋求各種合作與協力的可能性。 (節錄自邱副主委105年6月8日端節臺商座談會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