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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

民国九十三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未来展望与努力方向

三、经济业务

(一)持续办理两岸「直航」及「三通」之推动及协商後续工作

为展现政府对改善两岸关系的诚意与信心,在民国94年两岸台商春节包机顺利启航之後,将依照陈总统於民国93年11月10日在国安高层会议指示:「现阶段我们可以台港航线协商模式,立即与对岸就双向、对飞、不中停第三地等问题协商货运包机及春节包机的营运,为两岸直航开启契机」,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持续积极推动两岸海空货运便捷化措施,以具体行动落实对台商权益的照顾与保障。并期待春节包机的协商,可做为进一步推动两岸协商谈判的准备,开启两岸良性互动的新局面,为政府推动货运便捷化措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赓续进行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之调整工作

1. 持续进行两岸在WTO进行协商事宜之评估及规划。

2. 配合两岸条例之修正,规划陆资来台从事事业投资之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机制。

3. 持续推动陆资来台投资不动产,并就後续法制及相关配套进行规划调整。

4. 配合经济部办理中国大陆物品开放进口项目定期及不定期检讨事宜。

(三)配合两岸法制之调整,协调各有关机关推动相关政策及法规调整

1. 持续协调推动开放陆资来台从事事业投资之法制及配套规划,订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

2. 循序检讨调整两岸金融往来政策,检讨修正两岸金融、保险、证券往来许可办法,逐步扩大对台商之金融服务。

3. 协调订定「跨国企业聘雇大陆地区人民工作许可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循序处理大陆人民来台工作问题。

(四)「小三通」政策之通盘检讨及法制调整

「小三通」实施以来,政府依据执行情形及金马当地民众反应,已进行4次政策检讨及调整,并逐步扩大开放范围。配合两岸关系条例之修正发布及金马当地港埠机场软硬体设施之改善,政府并於民国93年3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相关措施,包括开放所有中国大陆台商(含干部及眷属)、褔建荣民等得申请许可经金马往返两岸,已适度提升金马中介功能,并有力回应民意需求。未来政府将配合整体政策,持续就人员交流、申请程序及各项执行作业进行检讨,让「小三通」运作更为顺畅。

(五)全面提升中国大陆台商之辅导及服务工作

为因应中国大陆投资新趋势及落实大陆投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政策,提升中国大陆台商辅导及服务之功能,未来做法包括:

1. 加强「陆委会台商窗口」服务功能:整合政府与民间资源,并借重两岸台商组织力量,加强提供台商所需各种服务。

2. 建立中国大陆台商产业辅导体系:政府基於「深耕台湾、布局全球」的经济发展策略,推动建立中国大陆台商产业辅导体系,并研议协助相关技术及管理服务机构赴中国大陆服务台商,以提升厂商竞争力。

3. 强化中国大陆台商联系机制:由海基会成立「大陆台商联系服务小组」,作为提供台商资讯及传递政府资讯之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