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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

民国八十九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未来展望与努力方向

三、经济业务

(一)持续推动「小三通」

两岸「小三通」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正式试办一年,本会与相关机关将密切协调,针对实施过程中遭遇的问题提供必要之协助,并定期就执行成效进行管制考核,及做必要之检讨与修订。

(二)持续规划「三通」及两岸加入WTO相关事宜

「三通」是非常重要的两岸政策议题,未来政府在国家安全可以确保的前提下,将协调并配合各主管机关,就推动两岸「三通」所涉及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於军事等各层面进行影响评估与规划工作。第一阶段将配合两岸加入WTO时程,就两岸贸易规范之因应调适展开评估与规划作业,并拟定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则就两岸「通航」涉及之技术问题及可能选择方案进行先行研究,并视两岸互动情况及协商进展适时推动。

(三)建构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

继续促进两岸民间经贸交流与合作,并强化交流秩序管理机制,维护两岸关系正常化发展有利环境,配合两岸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进程,拟定实施方案,并适时检讨对大陆经贸政策与相关规范,稳健推展两岸经贸关系。

(四)规划大陆人民来台观光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涉及国家安全、两岸社会交流秩序、台湾地区整体观光资源的利用、航空运输能量及旅行社接待能力等问题,事涉广泛且复杂,因此需要作周延之评估与规划,本会正会同相关机关积极进行评估与规划工作,将如期於民国九十年六年三十日前完成。

(五)推动「全国经济发展会议」结论中有关两岸经贸事项

「全国经济发展会议」有关两岸经贸议题获致主要结论包括:

放宽大陆投资产品项目,并同步建立大陆投资资金风险管理机制及资金回流体系,以及强化大陆台商产业辅导体系。

分阶段推动「三通」政策

(1) 因应加入WTO,检讨调整两岸通商政策,合理开放大陆货品进口,并适度开放陆资企业来台投资服务业。

(2) 在平等互惠原则下,与大陆方面展开两岸通航协商。

加强两岸科技交流,扩大引进大陆产业科技人才。本会将遵照行政院指示,就上述结论,研拟具体行动方案,加以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