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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业务

贰、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二、 文教业务

(一) 研修两岸文教交流相关法规

为延揽大陆人才,并顾及来台定居者之工作权,协调相关机关放宽来台定居之大陆人士担任教职之限制。同意渠等在台设籍满两年,且并计在自由地区(包括台湾地区)期间合计满十年,即可担任大学教职、学术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及社会教育机构专业人员,以增进渠等在台停留之意愿,俾供献所学。

修订本会「奖助大专院校开设两岸关系研究课程作业要点」及中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补助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讲学及研究」、「补助学者专家赴大陆地区讲学」、「奖助大陆地区研究生来台研究」、「奖助研究生赴大陆地区研究」等四种作业要点。

审议新闻局因应「出版法」之废止所修订之「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影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制作播映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使出版品定义更为明确。

修订中华发展基金「奖助在大陆地区出版之台湾著作作业要点」及「补助大陆地区人民出版学术著作要点」等部分条文,以鼓励两岸相互出版著作,传承中华文化。

修订中华发展基金「两岸关系暨大陆新闻报导奖设置要点」部分条文,减并奖项及增设奖座,以提高得奖殊荣。

参与行政院原住民委员会研订「原住民发展法」,提供两岸少数民族交流政策建议。

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开幕典礼
89.9.2.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开幕典礼

(二) 规划及研议两岸文教交流方案

八十八年规划邀请大陆海外学人及留学生来台参访、邀请大陆中央及地方教育人员暨官员来台参访等交流方案,并研议协助大陆东莞台商子弟学校设校方案。

委托交通大学办理「新兴传播科技对两岸大众传播交流之影响」研讨会,以为未来推动两岸大众传播交流之参考。

(三) 推动两岸文教交流,增进彼此了解

办理完成两岸学者论坛(五梯次)、两岸研究生校园论坛(二梯次)、两岸大学生研习营(五梯次)、两岸高中生冬令营、大陆宁夏自治区高中校长来台参访、大陆体育院校及科研人员来台参访,以及两岸自然科学教育人员来台参访。

邀请大陆出版业主管官员及事业负责人来台参访:如委托中华民国图书出版事业协会邀请大陆「新闻出版署」副署长于永湛等五人来台参访,并举行「两岸出版交流研讨会」;委托天下文化出版公司邀请大陆出版发行系统负责人来台参访,并办理「两岸出版发行研讨会」,惜大陆人士因故未能来台,但仍将所提论文汇集印制发行。

办理「第三届两岸关系暨大陆新闻报导奖」活动,以鼓励新闻从业人员之参与,本次除增设奖座以提高获奖人员荣誉外,委办单位铭传大学并同时於颁奖活动中举办「两岸关系媒体与总统大选」研讨会,以促使民众正视媒体在两岸关系中所扮演之重要地位。

推动两岸文化社教机构负责人互访交流:如委托民间团体於八十八年六月办理「台湾地区文化社教机构负责人赴大陆文化参访」活动、补助办理邀请大陆地区国家文物局等重要官员、博物馆专业人士来台访问、及「台湾地区高等艺术院校负责人」赴大陆访问等,增进两岸文化工作者理念交换,增进艺文交流深度。

推动两岸表演与视觉艺术交流:如推动「汉唐乐府南管古乐团」、「高雄市国乐团」等优秀表演团体赴大陆巡回演出、委托办理「一九九九中华陶艺两岸交流展」活动,於大陆展出我精致陶艺作品,获热烈回响。补助办理「汉代文化大展」、「明清家具展」、「三星堆传奇」等文物展览活动。

增进两岸学术及文学交流:委托办理「五四运动八十周年学术研讨会」,邀请两岸及海外华人与会研讨,获学界好评。补助民间团体办理两岸儿童文学、诗歌、周易学术研究等文学研讨活动,邀请多位大陆作家、学者来台研讨参访。

两岸关系及大陆现势透析-广播研习会
89.11.29-30.两岸关系及大陆现势透析-广播研习会

(四) 奖助两岸关系及大陆问题研究

奖助我研究生赴大陆地区研究,二梯次共核定三十七人,实际赴大陆者三十三人;奖助大陆研究生来台研究,二梯次共核定三十一人,实际来台者十六人。

补助两岸学者专家相互至对岸研究:补助我方学者专家赴大陆地区讲学,二梯次共核定十九人,实际赴大陆地区者十人;补助大陆学者专家来台讲学及研究,二梯次共核定四十四人,实际来台者共十六人。

奖助大专院校开设两岸关系研究课程:共奖助二十五所大专院校开设三十二门课程,以增进大专院校学生对两岸关系及大陆问题之认识与了解。

(五) 进行对大陆地区之研究,增进对两岸关系及大陆的了解

举办研讨会和座谈会:办理一九九九年全国研究生「两岸关系与大陆问题研究」论文研讨会、举办「两岸体育交流谘询座谈会」、「两岸科技交流谘询座谈会」、「少数民族交流座谈会」、「两岸宗教交流谘询座谈会」,以及「两岸出版交流谘询座谈会」,以增进对大陆之了解,进而提升交流之深度与广度,促进交流品质之提升。
专案研究:完成「报纸报导有关两岸关系暨大陆新闻之研究分析」专案研究、研究「大陆沿海地区重要城市表演场地概况」,并出版专书提供民间参用。

(六) 宣导两岸文教交流政策

办理「民间团体大陆事务暨两岸民间交流事务研讨会」二场,邀请相关民间团体进行政策宣导及意见沟通,以及办理「中央暨地方大陆事务人员两岸文教交流研讨会」,邀请政府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以凝聚对政府大陆政策之共识。

委托财团法人十大杰出青年基金会办理「跨世纪两岸大学生研习营」活动
89.10.16-24.委托财团法人十大杰出青年基金会办理「跨世纪两岸大学生研习营」活动

(七)鼓励民间从事两岸文教交流活动

为鼓励两岸民间的文教交流,本会每两年办理一次从事两岸文教交流绩优团体之评选表扬活动,八十九年系第三届,共有一五三个团体参选,经过初评、复评及决评,考量各团体所办活动达到之交流效果、影响力、持续性及办理品质等,共三十三个团体获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