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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布中國大陸來臺就讀學位陸生自113年2月1日起依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發布日期:112-11-23

112年11月23日

一、今天,行政院院會通過陸生納入健保照顧案,決定自明年2月1日起實施。首先要感謝行政院陳院長的支持,也要謝謝衛福部、教育部的全力協助,未來陸生納保之後,所有來自境外的學生,都會一視同仁,可以在相同的條件下,參加我們的全民健保。

二、誠如行政院陳院長提示,健康權是全球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陸生來臺就學,進入臺灣的教育體制,在臺求學期間,可以得到健保的醫療照護及保障,就照顧健康權與站在防疫的立場而言,都是不可欠缺的。

三、我們看到有媒體報導,曾經有陸生表示,現行參加商業的醫療保險,花費比未來參加全民健保更節省一點錢,事實上,全民健保本質上就是保險的概念,沒有必要從平常就醫的機會或次數來計算保費的多寡;重要的是,全民健保照顧的範圍,是陸生現在投保的商業醫療保險所遠遠不能比,特別是不幸遇到重大傷病時,全民健保是非常重要的照護依據;此外,根據主管機關估算,陸生與其他來自境外的學生同屬年輕族群,一般情形下所需的醫療支出,應該會少於所繳的保費,其支出大約是所繳保費的七成,所以實際上應該是對健保財務有所挹注的。

四、最後,本會將偕同教育部、內政部、衛福部等機關,遵照院長指示,在明年1月底前,充分做好對陸生的溝通,以及做好行政作業的整備,使政策能如期、如質實施。

類別

1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