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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凈瑜女士前往中國大陸探視李明哲先生一事新聞參考資料

  • 發布日期:107-03-28

107年3月28日

有關李凈瑜女士前往中國大陸湖南探視李明哲一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李女士已於27日上午至赤山監獄順利探視李明哲先生,對於陸方同意家屬探視李明哲先生,並為家屬在陸期間提供協助與便利,相信對兩岸互動有正面的意義。

本次李凈瑜女士於3月26日搭機前往中國大陸,政府請海基會指派專人全程陪同,並協請長沙臺商協會協助安排在陸期間交通住宿等事宜,在陸方相關部門及長沙臺商協會的協助下,入境並探視李明哲先生,過程順利,李女士及海基會陪同人員並已於3月28日下午平安返臺,政府感謝相關人員在此過程提供之協助。

本案深受各界高度關注,陸委會再次呼籲陸方,應保障家屬合法探視權利,對於家屬未來定期探視李明哲先生持續提供便利與協助,並應早日釋放李明哲先生平安返臺。

類別

1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