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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兩岸往來機制與安全管理

  • 日期:113-03-06

(一)為因應兩岸關係演變所衍生之交流與管理需求,本會持續推動兩岸相關事務法令之檢討,並會同入出境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檢討研修中國大陸人士來臺相關法規,以及透過線上送件申辦系統,提升各機關共同參與審查之行政效能,另持續強化、落實中國大陸人士來臺相關安全管理機制,以確保兩岸交流有序進行。

(二)自2019年底爆發COVID-19疫情迄今,兩岸間人員往來受到疫情嚴重影響而大幅減少。隨著疫情趨緩,我邊境管制措施逐步檢討、放寬,目前已調整探親等社會交流,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等商務活動,陸生與研修生等可申請入境。至尚未開放之專業及商務交流活動,如確有來臺之需求者,亦可經跨機關會商及評估後專案處理。

(三)未來,政府將根據國際及區域情勢發展、兩岸關係最新互動情形等因素綜合研判,持續檢討調整我邊境管制措施,以建構健康有序之兩岸交流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