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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业务

民国九十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九、会计业务

(一)赓续完成本会及中华发展基金91年度法定预算及拟编92年度概(预)算

依据总统公布之91年度法定预算,编造分配预算并据以执行年度预算,务使有限资源能合理分配及有效运用。配合国家总体财政状况及本会推展大陆工作业务实际需要,赓续本零基预算精神,缜密编制92年度概(预)算。

(二)加强内部审核及强化内部控制

赓续依预算、会计、审计等相关法规控制预算执行并核实财务支出,增进财务效能;提升公务成本估算能力,期能发挥绩效评估功能,提升业务效率。

(三)赓续编制会计报告,整理凭证帐册

依会计法、执行要点等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告、半年结算报告等表报,依限送相关单位审查,并定期分析检讨,考核预算执行成效,适时供各业务单位参用。各类会计凭证帐表,均依法分类装订成册,以供参考查核。

(四)建立本会统计资料发布规制

为建立本会统计资料发布规制,并依据行政院所订定「各机关统计资料发布要点」,妥为规划本会统计资料背景说明、发布时间及方式,以贯彻行政资讯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