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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业务

民国九十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八、人事业务

(一)积极外补遴用优秀人才

本会新进人员之遴用,依据「公务人员陞迁法」相关规定,办理公开甄选。除须具一般任用资格及符合本会人事甄审作业要点外,并将考量其对从事大陆相关事务的学识素养及工作热诚,积极外补及甄试遴用有意从事大陆事务工作优秀人才来会服务。

(二)做好主动积极性的人事服务工作

依据本会人事室工作计画,赓续办理组织编制、人事法规任免迁调、考核奖惩、训练进修、待遇福利、文康活动及保险等人事业务。并配合相关法令实施,随时修订本会相关人事法规,俾让同仁了解人事法规,同时协助解决人事上问题,做好主动积极性的人事服务工作。

(三)继续检讨社团结构问题及提供同仁休闲资讯

将检讨社团活动之结构问题,使社团资源分配及社团活动与同仁兴趣、健康结合,以提升社团活动深度与普及性。另配合行政院之休假改进措施及经费减缩趋势,除朝精致自强旅游活动外,也积极搜寻公务休闲各种资讯,提供同仁规划休闲活动之参考。

(四)学习创新,永保机关活力与竞争力

鼓励同仁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在工作上力求创新,勇於突破现状,发挥团队精神,永保机关活力与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