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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务

贰、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三、 经济业务

(一) 规划两岸经贸政策

配合国内经济发展及两岸关系新情势,完成规划因应两岸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相关问题;举办两岸经济相关政策会议,召开经济会报,就中共对台经贸政策、航运政策等进行意见交换;协调相关机关就陆资来台问题进行研究与规划;协调规划两岸农业交流短、中、长期策略与具体作法;积极进行第二次「辜汪会晤」建设性对话相关准备工作,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徵询各界对於两岸农业交流的看法与建议,进一步充实有关两岸农业交流规划方案。

大陆台商协会负责人秋节联谊座谈会
89.9.14.大陆台商协会负责人秋节联谊座谈会

(二) 规划两岸经贸协商事项

就两岸经贸议题(包括台商投资权益保障、两岸经贸纠纷调解与仲裁、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两岸旅行交流、两岸农业交流及两岸渔业资源之共同维护与利用等)持续进行资讯蒐整及研析,整合国内产、官、学各界人士意见。

主委率本会与海基会同仁前往金门考察「小三通」业务
89.11.17.主委率本会与海基会同仁前往金门考察「小三通」业务

(三) 健全两岸经贸人士交流秩序

依据八十七年七月一日公告施行之「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以及本会第一0二次委员会议报告之「大陆经贸专业人士来台相关问题与未来策进方向」,健全两岸经贸人士交流秩序:

对於大陆经贸人士来台,仍宜秉持「兴利除弊」及「质量」并重之原则,依不同资格及活动性质,予以区分处理。
对大陆经贸人士,应采取策略性、有计画的邀访,并本对等、尊严及安全等原则,建立良性互动模式。

加强规范经贸交流秩序,强化事後管理制度,防止衍生相关问题。

(四) 协调审议两岸经贸交流重要法规

协调修订「在大陆地区从事商业行为许可办法」及「在大陆地区从事商业行为应经许可或禁止之事项公告项目表」,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视两岸经贸交流情形,公告在大陆地区从事商业行为应经许可或禁止之事项。

协调修正「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邀请单位资格及应备具之申请文件表」,促进大陆经贸人士来台交流深度,达到审查合理化,经贸交流正常化、优质化;以及修正「大陆地区经贸人士来台从事相关活动审核处理原则」,在维持总申请人数为三十人以及不影响国家安全及经贸专业考量原则下,取消每团十人次之限制,以达简政便民,减少申请单位之作业成本,提升行政效能。

协调财政部与中央银行检讨现行「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办理间接汇款作业准则」、「开放经许可来台之大陆地区人民在国内银行办理汇款及开设外汇帐户问题」、「两岸间接汇款及进出口业务之作业」等法令。

(五) 掌握大陆经济及两岸经贸资讯

持续进行大陆经济及两岸经贸之统计与情势分析工作:每月委托编印「两岸经济统计月报」,提供产官学各界人士参阅。另每月编印「两岸经济交流统计速报」、「两岸重要经济指标统计速报」,每季编撰「大陆经济情势」,并撰拟大陆经济情势研判相关报告,以掌握大陆经济情势之变化。每年委托编印「大陆及两岸经济情势报告」,提供各界人士参考。

研析两岸三地经济相关问题及经贸策略:办理「大陆人民币汇率动向之研析」、「大陆经济问题及对我之影响」、「大陆国有企业改革」、「大陆金融改革」等专报,提供政策参考。研析朱熔基就任中共「总理」後所采行经济政策及相关措施。

南部地区赴大陆投资厂商联谊座谈会
89.11.21.南部地区赴大陆投资厂商联谊座谈会

(六) 进行两岸经济交流专案研究

为主动规划两岸经济交流业务,委托学者专家进行各项专案研究,本年度完成之主要研究案包括:「两岸渔业交流问题与长期因应方案」、「第二年度两岸经济论坛」、「大陆国企改革」及修正「大陆海空运输产业概况」等。

(七) 联系民间团体协助推动两岸经济交流

委托办理「两岸经贸事务人才研习班」,增进各级政府机关及相关民间团体承办大陆经贸事务人员对我大陆政策之了解,培养处理两岸经贸交流事务人才。

委请民间学术机构赴大陆实地考察,了解台商在大陆投资现况,及协助解决经营管理问题,听取台商心声。
协助国内外经济类民间团体推动两岸经济交流相关活动,共计三十案。

(八) 推动「陆委会台商窗口」计画

赓续办理台商张老师相关计画:除提供厂商两岸经贸一般及专业谘询服务,并广泛修正及编印大陆投资资讯及相关刊物,提供厂商参考。

设置台商窗口专线服务及申诉专线:整合本会及海基会人力,加强有关服务。本会并设置台商窗口专线电话服务,由同仁每日轮流接听回答厂商问题。

协助相关业务团体於大陆地区办理研讨会及教育训练等。

赓续办理台商资讯库并建立全球资讯网站,提供台商即时的经贸资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