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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100.10.20完成签署;100.10.27函送立法院备查;101.6.29生效)

  • 日期:113-02-15

两岸两会於100年10月20日第7次高层会谈签署「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主要合作内容包括建立核电安全资讯交流机制;核电厂事故紧急通报机制。协议范畴不包括核电产业发展、核电技术移转及放射性废弃物处置或处理。


效益:
两岸协议执行成效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