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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101.8.9完成签署;101.8.16行政院院会核定,函送立法院备查;102.2.1生效实施)

两岸两会已於101年8月9日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本协议包括:序言、定义、适用范围与例外、投资待遇、透明度、逐步减少投资限制、投资便利化、徵收、损失补偿、代位、移转、拒绝授予利益、本协议双方的争端解决、投资人与投资所在地一方争端解决、投资商务纠纷、联系机制、文书格式、修正及生效等条款,提供台商投资权益制度化保障。


效益:
两岸协议执行成效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