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98.6.25生效并实施)

两岸两会於98年4月26日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效益:两岸两会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後,两岸主管机关在共同打击犯罪、人员遣返与相互协助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罪犯接返等司法互助事项方面,已逐步建立制度化的协处机制,并呈现良好执行成效,未来将在「全面合作,重点打击」的原则下,共同防制各类不法犯罪,确保两岸民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