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签署「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97.11.11生效并实施)

两岸两会於97年11月4日签署「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

效益:建立两岸制度化联系窗口,即时通报之不安全食品资讯与重大食品安全个案处置情形,有效将问题食品阻绝於境外;两岸卫生主管部门并已成立工作小组,透过定期举办会议及业务参访,促进对双方食品安全法规、管理架构、检验系统及进出口监督等事项的了解,落实「反黑心、严把关、有保障」的食品安全管理目标,维护人民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