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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两岸邮政合作(97.12.15开放直接通邮、98.2.26开放两岸双向邮政汇兑业务)

依据两岸两会97年11月4日签署之「海峡两岸邮政协议」,自同年12月15日起,两岸民众可直接通邮,并寄送小包、包裹、快捷邮件,享受更好的邮递服务品质。此外,98年2月26日亦开办两岸双向邮政汇兑等业务。101年9月17日开办两岸「邮政速递(快捷)」之航空邮件业务,102年3月20日开办其海运邮件业务;102年12月16日开办两岸「邮政e小包」业务,及103年12月16日开办两岸邮政速递(快捷)「商旅包」服务。

效益:
两岸协议执行成效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