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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99.9.12生效并实施)

为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促进两岸经济、科技与文化发展,两岸两会於99年6月29日第5次会谈签署「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效益:建构两岸主管部门沟通平台与协处机制、协助国人快速取得权利提升产业竞争力、保障农业智慧财产权保护与农民权益及促进文创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