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政府如何辅导协助在陆之台商学校,并增进台商子女对台湾的认识、连结及向心力?

  • 发布日期:112-11-08

答:(一)为协助中国大陆台商子女持续接受台湾教育,依据私立学校法第86条规定,教育部会同本会订定「大陆地区台商学校设立及辅导办法」,目前已依法辅导设立三所台商学校(「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华东台商子女学校」及「上海台商子女学校」)。教育对象为台商子女,教材与主要师资均来自台湾,与台湾教育体制接轨,学校学制自幼儿园至高中部,就读台商学校学生可直接返台衔接就学。

(二)另为落实政府关怀照顾台商子女教育政策,维护台商子女完整受教权,及鼓励台商子女日後返台升学,本会持续补助台商学校及海基会,透过接受返台补充教育课程、夏令营、研习营等活动,让台商子女藉由团队学习、体验活动等课程,增进台商子女对台湾历史文化、社会民主多元发展及教育体系之了解,深化对台湾的向心力

类别

文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