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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国大陆提出对台31项措施,鼓励我学者及科研人员申请陆方国家型基金,藉以吸纳台湾的技术及人才,政府立场为何?

  • 发布日期:112-11-08

答:(一)中国大陆107年2月发布31项对台措施,其中所称我方可申请其国家型基金或计画专案,系藉以吸引我科研人才参与科研活动。依行政院107年3月16日「壮大台湾,无畏挑战」记者会,明确指出中国大陆各项国家基金及国家重点研发计画,属官方性质,我国公私立科研机构及大学院校现职专任教师及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参与。另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亦配合相关政策提出各项作为,以提升学研人才奖励、引导人才回流。

(二)依两岸条例第33条及第33条之1规定,非经许可,台湾人民不得担任中国大陆党政军机关(构)之成员,亦不得与中国大陆党政军机关(构)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为;两岸条例第90条及第90条之2亦有相应之处罚。有关国人依陆方相关研发计画申请基金,倘涉及违反前揭两岸条例相关规定,相关机关将依具体个案审认裁处。

(三)另外,为健全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之保护,政府已提出两岸条例及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经立法院於111年6月通过,并自112年4月28日施行,有助强化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陆之管制,及建构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层级化之保护体系,政府将在此基础上,落实安全管理作为,防范国家重要科研成果外流。

(四)政府支持两岸学术交流之立场,从未改变,我政府相关因应处理作为,系著眼於提醒各界从事两岸交流,必须注意应符合现行政策及相关法令,也要留意陆方在相关交流活动背後之政治意图,以及陆方近期在政治、社会、经济等各层面之实际发展现况及潜藏之风险危机,避免落入陆方统战圈套。未来相关机关会依照蔡总统揭示「三道防护网」包括民生安全防护网、资讯安全防护网、强化两岸互动的民主防护网,严密关注及防范陆方推动各项作为,以维护国家安全及两岸交流秩序。

类别

文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