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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国籍航空公司申请飞越大陆空域作业程序

  • 张贴日:94-08-15
  • 发布单位:交通部

交通部於今(15)日公布国籍航空公司申请飞越大陆空域作业程序,并由民用航空局处理国籍航空公司飞越大陆空域作业程序。

近年来,国际航空燃油价格一再调升,本(94)年初国籍航空公司基於缩短飞行时间、节省营运成本及提升产品竞争力之考量,建请同意飞越大陆空域。本(94)年8月3日行政院谢院长於院会中指示,因油价高涨,严重影响我航空业者成本及竞争空间,为节省我航空业者飞行时间及成本,同意我航空业者可以飞越大陆领空,亦希望大陆也能同意我业者的申请。

自即日起,国籍航空公司如有飞越大陆空域的需求,即可依该作业程序备妥相关文件,向民用航空局提出申请调整航路。

类别

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