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有关对中国大陆人士入出境管制相关措施之说明

  • 发布日期:109-02-11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23号

  因应中国大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基於防疫减少人员移动风险,考量人员防疫管理需求并衡诸人道精神,经相关机关会商并提报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决定,目前以商务履约、跨国企业内部调动、投资经营管理、驻点服务、团聚及短期探亲等6类事由,已经在台停留之中国大陆人士,申请延长停留期限,自109年2月12日零时起,得专案逐次核给15天。

  陆委会说明,对相关中国大陆人员之管理措施,在面对更形严峻的境外疫情发展,基於防疫减少人员移动风险,审酌上揭人员目前已经在台停留多时,不会增加境外移入防疫之风险,经综合考量防疫风险与人道因素,采取对渠等强化管理措施,後续并将视疫情发展,即时检讨相关管理作为。

新闻联络人:蔡姗珊

电话:23975589分机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