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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要求大陆应就李明哲现况尽速通报,并务必保障其相关之人权

  • 张贴日:106-05-27
  • 发布单位:法务部

法务部今(26)日於大陆国台办发布讯息表示李明哲先生因案已为大陆地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後,随即於晚间,分别电传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要求基於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之精神,就李明哲先生之现况即刻通报我方。於本案调查期间,并应务必保障李明哲先生之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及诉讼法上之权益,尤应保障其选任辩护人之权利。
李明哲先生与家人失联已逾两月,家属对其安危至为悬挂,本部并呼吁大陆应本於人道关怀,同意协助家属探视,於本案调查完毕後应即释放李明哲。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