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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公告: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之数额,自105年12月15日生效

  • 张贴日:105-12-20
  • 发布单位:内政部

内政部公告
中华民国105年12月14日
台内移字第10509645861号
主  旨:公告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之数额,自中华民国105年12月15日生效。
依  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第4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配合交通部105年12月2日交授观业字第1053005553号函办理。
二、受理数额:上班日每日受理申请数额为8,760人(每日平均数额为6,000人)。
三、旅行业办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个人旅游业务,如当日超过前项数额,列入翌日之数额,如当日尚有賸余数额,不再留用。

类别

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