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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从未设置ECFA专案办公室之说明

  • 张贴日:106-02-14
  • 发布单位:经济部国际贸易局

有关今日报载「经部裁撤ECFA专案办公室」一事,经济部说明如下:
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从未设置ECFA专案办公室,故没有今日报载裁撤专案办公室的问题。
两岸经贸业务在贸易局系由双边贸易一组(业务范围包括亚洲、大洋洲及中东地区)之大陆科负责。2011年为进行两岸服贸协议、货贸协议协商,由於两岸ECFA协商业务较为复杂,贸易局在双边一组拨出部分人力成立ECFA小组,以任务编组方式专心投入两岸协议协商工作,大陆科则负责一般两岸经贸事宜,该任务编组与大陆科相互配合办理两岸经贸业务。
自去(2016)年初基於业务考量,爰逐渐将人力及业务整合由双一组大陆科处理有关ECFA相关业务。未来若有业务需求,贸易局亦可再随时机动调整。
贸易局发言人:徐副局长大卫
联络电话:02-23977103、0978-623-862
电子邮件信箱:dwhsu@trade.gov.tw
业务联络人:双边贸易一组 戴婉蓉
联络电话:02-23977241、0939-894-868
电子邮件信箱:wjday@trade.gov.tw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