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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对西班牙内阁部长会议决定将涉及电信诈骗之我国人引渡予中国大陆表示遗憾

  • 张贴日:106-02-18
  • 发布单位:外交部

第018号新闻稿
西班牙政府於本(106)年2月17日内阁部长会议中决定,将同意中国大陆对涉及电信诈骗案的269名我国籍及陆籍嫌犯引渡至中国大陆的请求,然全案应继续进行相关司法程序。西班牙行政部门未顾及「国籍管辖原则」且违反涉案当事人的意愿,同意将包括多名我国人的涉案者引渡至中国大陆,此一决定已侵害我国人权益,并罔顾欧盟国家重视人权的传统,外交部对此深表遗憾。
该电信诈骗案系由西班牙与中国大陆长期合作联手破获,其中涉案的我国籍人士200余名。案发後我方持续力洽西国政府,且业以正式管道向西国提出引渡请求,主张将我国籍涉案者遣送或引渡回台,惜西班牙与中国大陆签有引渡条约及司法互助条约,西国政府始终未对我正面回应。因本案西国司法程序尚未完成,外交部及驻西班牙代表处将与我司法警政机关合作,继续透过法律程序争取涉案国人应有的司法权益。
上(105)年12月案发後,外交部及驻西班牙代表处均即成立专案小组,积极处理。驻西班牙代表处并全力进洽西方,表达我政府严正立场,请西国完成司法程序後,依国籍管辖原则将涉案国人遣返我国。驻西班牙代表处亦全体动员分赴不同拘留所多次探视涉案国人,持续协助涉案国人与家属联系及提供相关协助。
外交部及驻西班牙代表处除随时将相关资讯转请我相关机关参处外,并与我警政相关机关密切合作,共同处理。我检警机关曾派员至西班牙与驻西班牙代表处共同多方进洽西国主管机关。外交部另於本(106)年1月召见西班牙驻台代表,严正表达我政府立场,请西国於本案完成司法程序後,依据国籍管辖原则将涉案国人遣返我国。
跨国诈骗为国际合作打击的重大罪行,外交部呼吁国人切勿抱持侥幸心态赴海外从事包括电信诈欺在内的不法行为,以免得不偿失、影响国家形象。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