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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县市政府推动两岸城市交流遇有阻碍,陆委会可提供那些协助?

(一)本会对於我地方政府推动两岸城市交流,向持正面的态度,以及积极协助的立场。我们认为两岸城市的良性互动,有助促进彼此了解、增进两岸社会互动及城市经贸、观光等各项发展,并使两岸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基础更为巩固。

(二)县市政府推动两岸城市交流倘遇阻碍,除建议县市政府向陆方主办单位(对口城市)重申,历来两岸城市交流无涉政治性,多为涉经贸民生议题的交流,相关交流符合两岸民众的期待等立场,并表达此类交流活动不应受到干扰外,本会也会视具体个案情况,积极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