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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中所称之「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如何界定?香港或澳门人士如持有他国护照,是否影响其香港或澳门居民之身分?

  • 发布日期:112-09-28

答: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所称之香港居民,系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资格,且未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护照)或香港护照以外之旅行证照者;所称澳门居民,指具有澳门永久居留资格,且未持有澳门护照以外之旅行证照或虽持有葡萄牙护照,但系於葡萄牙结束治理前於澳门取得者。香港或澳门人士若具有他国国籍或持有前述2项证照以外之旅行证照,即不属於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所称之香港或澳门居民。

类别

港澳类